新皮鞋穿兩天就破皮
王女士說,她在4月29日晚花349元在東街某品牌專賣店,買了一雙珍珠米色的高跟皮鞋。“可沒穿兩天,到2日上午,就發現鞋的尖端破皮了,而且看上去特明顯、難看。”2 日,她到該店要求保修,店員則以不在保修之列為由,拒絕為其修理。
昨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隨同王女士來到該專賣店。“3個月內有開膠、掉跟、裂跟、跟面脫落、斷線現象才保修,這不屬于質量問題,我們不負責保修!”該店員說道。
福州寬達律師事務所王榮堅律師表示:“保修卡上的具體保修項目在法律上有具體規定,在確定王小姐不是自己弄壞皮鞋的情況下,對于在如此短的時間皮鞋出現這樣的破皮現象是可以確認為質量問題。”他同時說,保修并不一定就免去維修費用,所以消費者在購買時應注意商家是否寫明免費保修,而在沒有注明是否免費保修時,法律上從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出發,是趨向于保護消費者的。
經過與該店負責人溝通后,該專賣店最后同意幫王女士的皮鞋保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