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鞋可一次性作價處理
買鞋遇到糾紛,一旦商家以種種理由推諉,許多消費者都無所適從。記者日前從我市消協了解到,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鞋帽類消費投訴共達16件,高居投訴榜首。對此,我市消協重申《西安市鞋類質量三包規定》,如果新鞋在一個月內出現幫面裂漿、掉漆、明顯變色,商家應一次性作價處理,向消費者退還鞋原價的30%。
五一期間,市民宋先生向消協反映,他3月31日在鐘樓附近一家鞋城買的皮鞋,沒穿幾天鞋跟就出現裂痕,找到商家時卻居然表示“穿斷再說”。同樣,4月28日,楊先生在小寨西路一家商店買了雙皮鞋,穿了3天后鞋后跟就被磨平,隨后鞋面還出現了裂縫。可當楊先生要求退貨時,商家卻表示只能換同品牌、同價位的新鞋。“我已經不信任這個品牌了,難道消費者沒有退貨的權利?”楊先生對此表示質疑。
記者了解到,關于鞋類三包規定,許多消費者并不十分清楚,這樣一旦出現鞋類質量糾紛,往往無所適從。對此,市消協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西安市鞋類質量三包規定》,首先,皮質鞋“三包”期為3個月;配皮鞋、童皮質鞋的“三包”期為兩個月;非皮質鞋“三包”期為一個月。其次,從購買新鞋之日起,只要一周內出現幫面裂漿、掉漆、開膠;15天覆膜皮鞋覆膜層裂開;一個月內出現鞋底、幫面斷裂,商家都應給消費者進行退換。再次,如果一個月內出現幫面裂漿、掉漆、明顯變色等問題,可進行一次性作價處理,退原價的30%;3個月內兩次出現開膠、開線者,修好后也可進行一次性作價處理。最后,如果新鞋符合更換條件,而消費者要求退貨者,可按原價計算收取每日0.4%的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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