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雙問題涼鞋兩次質檢結果迥異
工商 :顧客應和商家約定送檢項目
同一雙鞋,在同一家質檢站受檢,出來的檢測結果竟然截然相反。近日,水塔工商所在處理消費投訴時就碰到了這種怪事。
據了解,8月5日,江漢工商分局水塔工商所接到倪先生投訴,稱其7月9日在江漢路一運動品專賣店以480元購買了一雙國際名牌運動涼鞋。穿了幾天后鞋就發生皮面掉色的現象,他去該品牌專賣店要求商家給他退貨,但在是否屬商品質量問題上與商家發生爭執,于是約定由商家將鞋送到武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皮革站檢測。
檢測報告反映“此鞋幫面破損,系穿用不慎所致”,這下商家更有理由不退貨了。倪先生不相信商家的檢測結果,于是再次將此鞋送同一質檢站檢測,這次的結果卻反映“此鞋幫面干擦掉色,屬質量問題”。
工商所工作人員面對兩份質檢報告不由犯了疑,同一雙鞋怎么由不同人送檢就會出現不同結果呢?
對此,質檢部門稱,不論誰送檢,因申請檢驗項目不同結論也會不同。商家送檢時,對運動涼鞋申請檢測項目為鞋面脫皮,而這只能從外觀判斷,無法證明商品本身存在質量問題。而消費者送檢時,對涼鞋要求做皮面上色牢度的磨擦試驗。
水塔工商所得到質檢部門的解釋后,依據消費者送檢報告結果,責令商家按照消費者要求進行退換處理。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的鞋類商品在三包期內出現質量糾紛時,最好與商家約定送檢項目,避免發生同類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