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鞋企對歐盟決定強烈不滿
中國輕工工藝進出口商會負責人本月發表談話指出,中國鞋企對歐盟于10月5日決定對我皮鞋采取最終反傾銷措施表示強烈不滿。這一措施不僅損害了中國鞋企的正當權益,也無益于提高歐盟鞋業制造商的競爭力,歐盟皮鞋進口商、零售、批發商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將同時不可避免地受到損害。
這位負責人稱,鞋類行業是中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行業之一,絕大多數企業都是民營或外資企業,且本案有12家抽樣企業都是民營或外資企業,但歐盟卻只給一家企業市場經濟地位。歐盟指責我企業存在所謂的銷售比例限制、出口補貼、非市場化租金等問題都是沒有根據的,存在諸多誤解,中國企業對此多次解釋說明,但歐委會并未予以合理的審查,特別是所謂銷售比例問題,中國政府早已根據入世承諾,修改相應的法規規定,所有在華外資企業均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自由決定內外銷的水平和比例,以實現利潤最大化,政府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活動,歐盟卻無視這一事實,以此作為否決我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重要依據。
這位負責人指出,更為嚴重的是,歐盟為了達到限制中國產品的目的,在本案中通過否決抽樣企業市場經濟待遇和分別稅率待遇的辦法進而否定我全行業市場經濟待遇和分別裁決待遇,并征收行業統一反傾銷稅,這一做法超出了WTO《反傾銷協議》和《中國入世議定書》的規定。此外,歐盟在此案中還存在替代國選擇不合理、抽樣代表性不足、損害及因果關系評估不全面、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法律缺陷,這些做法都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