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公布工資指導價 招聘信息禁寫薪酬面議
明年1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議”等字樣,應明確告知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內容。但打開當前的招聘專刊,“待遇從優”、“工資待遇面議”、“一經錄用,待遇優厚”等詞語充斥版面,明確標出工資待遇的僅有零散少數。
市民趙小姐每周二都會買一份齊魯晚報,仔細研讀招聘版面。“招聘啟事上年齡、學歷、專業、性別等等要求一般列得非常明確,首先要把自己預先估量一遍,看自己符不符合用人單位的要求。但要想挑選用人單位,縮小一下自己的應聘范圍,就不那么容易了。”趙小姐感嘆。
“現在公司招聘大多不主動說薪酬,我曾經遇到過一家公司,把我本人的各項情況都問遍了,談了半個多小時,最后開出的工資我根本沒法接受,白白浪費時間。”去年畢業的蘇小姐表示。
將具體工資待遇在招聘啟事發布之時明確登出,明顯更利于實現招聘雙方的快速選擇。但公開招聘的企業為什么更傾向于使用較為麻煩的模糊之語?山東省就業辦副主任衣軍強表示,企業主要出于兩方面考慮,“一個是同行競爭,部分企業不希望自身的人工成本太透明;其次每年我們都公布社會平均工資指導線,少數招工企業可能達不到平均水平;而且,很多企業現在把不公布薪酬當成了一種慣例。”
明年起將實施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將打破這種慣例,規定用人簡章應包括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招用人數、工作內容、招錄條件、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內容。
“這項規定是《就業促進法》的相關配套細則,旨在消除就業歧視,實現公平就業。但像公開薪酬等條款更重要的是倡導一種更為公平、公正、公開的就業環境。”衣軍強表示。
據介紹,山東省將在要求用人單位公布具體薪酬之外定期在勞動力市場上公布各行業的工資指導價位,對勞動者進行引導,還將把職業供求信息反映到培訓、中介機構,以營造一個健康發展的勞動力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