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陷“艷照門”品牌形象受波及
香港“艷照門”事件正悄然波及部分泉州品牌。記者昨日在采訪中獲悉,身陷“艷照門”的陳冠希、鐘欣桐(阿嬌)、張柏芝等幾位港星曾經擔任或正在擔任數家泉州品牌的形象代言人,“艷照門”事件必然對這些品牌產生影響。營銷專家告誡,企業在選擇品牌形象代言人時要萬分謹慎。
據記者調查,“艷照門”中的“男主角”陳冠希近年來曾分別為泉州一食品品牌和一家時尚運動品牌代言。上述兩家品牌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艷照門”事件發生前,品牌的形象代言人已易人。此外鐘欣桐(阿嬌)曾簽約代言泉州某運動品牌;張柏芝則代言另一家泉州運動品牌。
“形象代言人和他們所代言的產品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關系,因此,企業在選擇形象代言人時要十分謹慎。在聘請了形象代言人后,企業還要有應對意外狀況發生的心理準備及危機公關手段。”中國市場學會理事、華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蘇朝暉說。據介紹,許多國際品牌在中國選擇代言人時,都非常慎重,企業會將代言人的公眾形象、責任心和為人處世原則作長期的全方位考察。如潘虹女士可以稱為中國演員中的“老”字輩,但一家服裝國際名牌偏偏選擇了她,主要原因是影迷們在認同她的藝術表現力時,更欽佩她的為人處世原則——潘虹從影20年來,一直保持著良好的藝術形象和個人形象。
那么,什么樣的明星不適合聘為品牌形象代言人呢?資深營銷策劃人和品牌管理專家、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南京理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導師葉茂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品行不端的明星不用,緋聞不斷的明星慎用,品行不穩定的明星忌用。”他說,作為品牌形象代言人,明星的形象與品牌的形象息息相關。一旦明星爆出品行不端或是惡性緋聞,必將連帶著影響品牌,所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就是這個道理。“而品行不穩定的明星就像個不定時炸彈,你不知道他什么時候會爆出個什么問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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