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某合成革企業上演全國最大跳槽官司
因為掌握關鍵技術配方的員工不辭而別,企業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日前,浙江溫州一民企老板將跳槽的員工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賠330萬元的經濟損失費。據了解,這起我國目前為止賠償金額最大的“跳槽官司”已由溫州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
2002年6月1日,四川省達縣的王新受溫州合力革業有限公司聘請,擔任該公司總工程師助理一職。2003年1月7日,公司為留住人才,特地和王新簽訂了一份“技術人員入股合作協議”,約定王新可以技術入股,合作期為5年。
2003年7月1日,王新以回家探親為由向合力公司請了假,此后五六個月沒來上班。后經公司調查,原來王新跳槽到了溫州華泰皮革有限公司擔任技術主管。
對此,溫州合力革業有限公司將王新告上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他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30萬元。
王新認為,他的所作所為并不違法。他與合力公司簽訂的“技術人員入股合作協議”并非是勞動合同。
這起官司最大的爭議點落到了“協議書是否等同于勞動合同”這個問題上。浙江天屹律師事務所的金迎春律師認為,協議書并不等同于勞動合同,他說,作為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做到詳細、明確,涉及雙方違約方面也一定要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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