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老總年薪48萬 李榮融稱“適當”
對于社會上關于央企負責人年薪過高的議論,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8月1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并不認可,他說:“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是適當的。”李榮融說,中央企業不是在真空中,它恰恰是在市場競爭中。國資委成立之前,有人批評說國有企業是個培訓班,培訓了人才都跑到民營企業、三資企業去了。國資委成立以后注意到這個問題,央企的領導人的收入一定要跟市場相適應。據李榮融介紹,2004年央企負責人的平均年薪是35萬,2005年是43萬,2006年是47.8萬元。據統計,2004年到2006年,央企的利潤年均增長是36.7%,央企負責人薪酬總額平均年增長14.84%,央企職工的年均收入增長是15.3%。李榮融強調,上市公司領導人的薪酬,是由董事會決定的,不是國資委決定的。
坐在國資委主任的位置上,李榮融替央企老總說話是可以理解的,但實在說,李不應回應這個問題,就是回應,也不應該如此簡單地回應,這樣效果不好。實際情況是如此的復雜,比如,相當的一部分央企帶有壟斷性質,其效益如何就是“在市場競爭中”實現的?再比如,央企老總的 “工資基本不動”,灰色收入如何計算?特別不應該強調“上市公司領導人的薪酬,是由董事會決定的,不是國資委決定的”,誰都知道,在國有股獨大的上市公司里,國企老板的薪酬并不是董事會定的,而國資委的推托是萬萬沒道理的。如果真想向人民有個交代,1500多名央企負責人,把每人的薪酬公布吧。現在央企、國企的經營狀況差異很大,有的企業已經進入了世界500強,有的企業卻茍延殘喘員工下崗,讓大家看看吧,誰享有的薪酬毫無愧色?央企、國企老板算半個官員,不大應該享有隱私權的。想必央企、國企先就反了:那些完全的、純粹的官員還沒公布自己的收入呢,憑什么讓我們這些半官員公布?所以,李榮融實在沒必要招惹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