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規定:居委會主任月薪不得少于1680元
昨天,(北京)市委社會工委首次通過文件形式規范全市社區工作者待遇,社區居委會主任將得到不少于1680元的月薪和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
《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首次統一規范了社區工作者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和服務站站長基本工資和職務年限補貼合計最少可達到1680元,一般工作人員至少可達1230元,此外社區工作者還可以獲得每年人均3000元的浮動獎金和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為鼓勵更多的社會工作者參與國家社會工作者水平考試,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每人每月還可以獲得50元的額外補貼。
據了解,此前全市社會工作者在福利待遇上并不統一,本次通過文件予以規范的是最低標準,各區縣可以在此基礎上報市級主管部門備案后適當提高,但不得低于這一標準。
據市委社會工委負責人介紹,社會建設“1+4”系列文件是市委、市政府在6月底研究通過的。其中《北京市加強社會建設實施綱要》是指導本市社會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提出力爭用3至5年時間,初步建立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首都特點的社會建設新格局的明確目標。《北京市社區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對加強和改進社會領域黨建工作,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社區居委會組織和管理體系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