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澄清緋聞哭足一小時 自曝月薪僅萬元
21歲的江若琳自從今年6月被卷入老板林小明和太太離婚一事中后,事件愈演愈烈,連江若琳的母親都受連累要展示女兒存折來證其清白,今日江若琳接受查小欣電臺采訪,從開始哭到結束,反復強調自己不是第三者,并且透露她現在月薪只有一萬元,訴說在香港娛樂圈當新人之苦。
被冤枉精神將近崩潰
自從傳出介入林小明和太太的婚姻之后,江若琳的形象一落千丈,她稱現在走到街上都會被人罵“第三者、狐貍精”,令她遭受前所未有的痛苦。不僅令她錯失了很多代言廣告的機會,更使她的母親生活也受影響,這段時間母親和她一樣每天都是以淚洗臉。江若琳在今天接受采訪時一開始便控制不住情緒失聲痛哭,在整個采訪近一小時的時間里,始終沒有停止哭泣。她稱最擔心的是自己的名譽受損,畢竟以后還要嫁人。
向林太解釋不被接受
江若琳被指是林小明婚姻失敗的罪魁禍首,雖然她多次澄清和事件無關,但林太趙雪英也曾對媒體表示過江若琳是第三者,江若琳稱自己有在經紀人的陪伴下向林太解釋,力證她和林小明之間的清白,但卻不被林太接受,令她覺得失落痛哭。在電臺節目中,她再次向林太太稱:“我一直很尊重你,真的從來從來都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情!
月薪一萬元負債累累
日前江若琳母親為證女兒清白,將其僅有五萬多的存折拿出來給媒體看。江若琳16歲出道,到現在已經第五個年頭,但她稱自己工資只有一萬元,而因為是藝人身份,平時出入都要打的,吃飯也不能到太低檔的地方,根本沒有能力養家,平時還要問媽媽拿錢。江若琳還曝出她的唱片制作費以及平時參加各種活動的租車以及化妝、服裝等費用都是公司先幫她墊錢,她要不斷賺錢來還給公司,雖然她在香港接活動不少,但是公司抽取的傭金高達65%,F在她已經欠下公司逾百萬的債務。
盡管如此,江若琳卻聲稱沒有責怪公司的意思,還稱感謝公司給她很多工作的機會,而且唱歌、拍戲都是她自己十分熱愛的工作,再苦她都愿意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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