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規定困難群眾可申請臨時救助 作為低保補充
記者從昆明市民政局獲悉,《昆明市城鄉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實施辦法》于日前正式啟動,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保對象和低收入群體可申請臨時救助以解燃眉之急。
昆明市實行的臨時生活救助對象為具有當地戶籍的常住居民,三類人員可申請臨時救助: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低收入家庭,重點是低保邊緣家庭;二是雖然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但由于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三是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臨時生活救助申請辦法與低保的申請程序基本一致,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通過初審后,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張榜公示,縣級民政部門批準后發放救助金。
臨時生活救助制度作為低保制度的一項補充,主要解決貧困居民的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尤其針對重大疾病導致的因病返貧家庭。救助資金由政府撥款與社會籌集相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