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公務員醫療補助有新規定
市勞動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市直國家公務員門診慢性大病醫療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市直國家公務員新增8病種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可按規定享受醫療補助。
《通知》規定,市直公務員沒有享受市勞動保障局相關規定的24個病種門診補助的,可以享受高血壓2級及以上、痛風、消化性潰瘍、老年性癡呆、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慢性腎小球腎炎、骨關節炎、銀屑病,共8個病種的門診補助。享受以上8個病種門診補助的公務員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超過600元的部分,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分別按80%、85%的比例享受醫療補助。各病種一個醫療年度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600元,對同時患有以上兩個及兩個以上病種的,每增加一個病種,在原有限額基礎上增加500元,最高增加1000元。
據了解,享受新增8種門診慢性大病補助的公務員可到公務員門診定點醫院就醫購藥,并按照定點醫院的承諾享受藥品和檢查項目3%至8%的價格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