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規定每月還貸款不得超過收入的50%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有關負責人6日說,目前國家從更高的層次對房地產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著重改進金融服務,加大對居民住房消費的金融支持力度。
這位負責人說,2008年10月22日人民銀行宣布擴大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首付款最低比例,在這個基礎上,要求商業銀行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提供優惠條件。12月22日,國務院出臺了若干意見,提出加大對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貸支持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國家推動住房合理消費,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
同時,加強了對風險的防范。首先考慮首付款比例作為防范風險的一個重要參數,將首付款比例確定在一個合理水平。對商業銀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的購房實際情況和借款的信用記錄,以及借款人的收入、償還能力等風險因素合理確定具體的每一筆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第二個方面,規定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的支出不得超過個人收入的50%,這樣也有利于防范信貸風險。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在國務院新聞辦6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說,2009年是否出臺新的房地產稅收優惠政策,要根據2008年出臺的房地產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來定。如果執行得好,可能會延續這些政策;如果執行得不好,可能會考慮出臺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