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現場聲音:廣東應立法規定不婚檢禁結婚
粵應立法規定不婚檢禁結婚
強制婚檢取消了,新生兒出生缺陷率上升了!廣東應該通過地方立法,將婚檢作為結婚的前置條件,要求在婚姻登記之前,男女雙方提供有效的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而婚檢實行免費,所需經費由財政解決。同時,要建立嚴格的患者保密制度,以規范的書面協議方式對婚檢結果予以嚴格保密。
違章罰款上限應提至10萬元
一家大公司違章作業,造成很壞的后果,政府只能最高對其罰3萬元,3萬對他們來說簡直是“濕濕碎”。違章最高罰3萬元沒有震懾力,已不能適應社會管理的需要,建議廣東修訂《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將廣東省政府和廣州市政府規章設定罰款的限額提高到10萬元以上。
人大不光立法 更應關注執行
省人大在立法的同時更應該關注自己立的法究竟執行的怎么樣。廣東在1999年就對外來工子女上學問題有過明確規定,外來工如在某個城市務工七年,其子女可以就近入學,不但農民工不知道,學校不知道,就連該法規的執行部門都不知道,感到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