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定企業必須接待大學生實習
高校學生實習場所越來越少,多數企事業單位不愿意接收實習學生實習,造成高等院校大部分學生動手實踐能力差,難于滿足社會對人才能力的需求。省人大代表、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教授李玉忠為此建議,應立法規定企業有義務為大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和指導,政府部門可用對接收實習學生的企業減免稅收的方法進行鼓勵。
李玉忠代表介紹說:“很多外企及三資企業能讓學生遠遠看一下生產場面已經是很不錯了,進廠實習那是絕不允許的。這導致高校學生在學校內學習時實踐經驗缺乏,其所學知識與實踐活動大相徑庭。”盡管有些學校為補救,成立各種實訓中心,但畢竟不是企業的環境,所實踐的內容和深度與企業相差甚遠。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呢?李玉忠代表認為應效仿德國等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為大學生實習立法。他建議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盡快在全國率先制定此類地方法規,規定企業有義務為大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和指導,政府部門可用對接收實習學生的企業減免稅收的方法進行鼓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