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安寧出臺規定制止干部為多分房假離婚
【中國鞋網】安寧市連然街道辦事處一些干部無故離婚,并且有村民跟風,村民反映這一切都是朝著多劃地重建和分房去的。昨日,安寧市政府通報,安寧大屯新區在拆遷重建過程中,的確出現過離婚現象,甚至存在假離婚,但是政府出臺了相關規定積極遏止了這些行為。
已出臺規定制止
據安寧市委宣傳部相關領導介紹,2004年1月安寧市大屯新區項目開始啟動,規劃面積為7.1平方公里,涉及大屯村委會6個村民小組,2020人。政府先后與村民簽訂了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被拆遷戶主要采取選購單元樓成套安置房安置、劃地建房安置和貨幣補償安置三種方式。
在2004年1月該項目啟動以后,大屯新區便出現了離婚現象。據連然街道辦事處統計,2006年12月31日前離婚并得到安置的有29戶,占總安置戶數的2.7%,“當時出現這個事情我們也沒有預料到,后來我們發現后才出臺了相關規定予以制止。”連然街道辦事處城管辦胡主任稱,2006年12月31日以前離婚的,只要持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就會依法按著相關政策予以安置,“他們是合理、合法的,當時我們又沒有出臺規定,只能給他們安置。”
而2007年以后,還有10戶離婚,“離婚后再婚的安置有6戶,暫未安置的有4戶。”胡主任說,對于離婚后再婚的,一般是和外地人結婚,也只占一個戶頭,是符合規定的。但他認為,離婚后再婚的人法律意識淡薄,如果婚姻破裂,法院在處置財產時,是要平均分割的,也占不到好處。而對于未安置的4戶,他們是不符合條件的,甚至有人假離婚,辦的是假離婚證,“我們已經調查清楚的就有一戶是假離婚,只是他們沒有拿出假離婚證來。”
有人假離婚被拘
胡主任舉例說,在查處過程中他們發現,假離婚未造成事實的有4起,造成事實的有1起,即去年8月11日,大屯新區居民劉某和李某分別持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和安置補償協議,街道辦按規定予以了辦理了分戶購買單元樓安置。在當地公安機關調查中發現,劉某和李某持有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書是假證。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了刑事拘留。去年9月,李某退還了所分的130余平方單元房,拆遷辦將夫婦二人并作一戶進行了安置。
至于,村民反映為了多劃地重建和分房,大屯社區居委會主任舒某帶頭離婚一事,舒某稱,他是在政府出臺文件前離的婚,也就是2006年10月,“我們因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安置分房是符合規定的。”舒某還稱,在政府安置的時候自己并不是大屯社區居委會的主任。舒某和前妻離婚后,他要求了劃地重建安置,而前妻則選擇了單元房安置,“我現在只是持有協議,劃地重建還沒有得到落實。”
對于村民反映原大屯村委會黨支部書記李某的安置情況,胡主任稱,李與其妻子離婚時在2006年12月31日以后,不符合規定,大屯拆遷辦已按照文件規定,按一戶進行安置,安置方式為入住單元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