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鞋成為時尚新潮流
中國鞋網01月19日訊,從迪奧的宮廷風牛角鞋到普拉達的古羅馬角斗士鞋,從觸目驚心的蓮娜麗姿無跟鞋到爭議不斷的亞歷山大·麥昆的象足鞋,充滿創意的高跟鞋在過去幾季取代了連衣裙和手袋,成為最吸引眼球的時尚頭條。鞋子設計師克里斯提·魯布托說:“作為一名設計師,我認為,只要你在時尚界工作,你就必須為女性編織夢想。”
如果要評選2010年春夏最受矚目的單品,亞歷山大·麥昆靈感來自于海洋生物的變異高跟鞋必然榜上有名。事實上,自從去年10月的巴黎時裝周以來,關于這雙鞋的討論一直不絕于耳。時裝評論家和博客作者為它取了各式各樣的別名:象足、犰狳、穿山甲、坦克、花瓶、怪獸、異形、鐵達尼號……因為即便是跟再高的鞋,遇到這樣的龐然大物也只能俯首稱臣。據模特阿比麗透露,當時她只看了一眼這雙鞋,就立馬推掉了走秀的邀約。這句話繼而引發了更多的話題。
時裝周結束三周后,當一雙蟒蛇皮材質的麥昆秀款象足鞋(這雙鞋后來沒有投入生產)登陸《Vogue》英國版的編輯部時,辦公室再次爆發了不小的轟動。時裝編輯們爭相試穿,拿尺測量,并把照片發在了網上。“我們穿著它連藏衣室都出不去,實在想不通那些模特是怎么穿著它走完T臺的,佩服!”象足鞋測得驚人的12英寸高———足足30厘米。
有趣的是,女人們非但沒有感到畏懼,反而為之著迷。在弗朗索瓦·納爾的15周年晚宴上,名媛兼時裝收藏家達芙妮·基尼絲穿著一雙褐色麥昆象足鞋出席,成為在非發布會場合穿該鞋的第一人。此前,她還成功挑戰了蓮娜麗姿的無跟鞋
(那是奧利維爾·泰斯金斯的告別作)。當被問及麗姿和麥昆的鞋哪個更難穿,她說“麥昆比較輕,麗姿更重”。原因在于,后者沒有鞋跟作支撐,因此防水臺部分被設計得非常之重,致使穿著者的重心前傾,壓力集中在腳尖,才不容易向后摔倒。
民眾對怪鞋的反應也同樣異常熱烈。每當基尼絲、維多利亞·貝克漢姆和嘎嘎作出石破天驚的新嘗試,就會有不少消費者致電品牌要求購買同款,這在15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那時的女人還都穿著規矩的中跟鞋。然而今天,“恨天高”早已變成主流。時裝秀和紅地毯的影響力太大了,一夜之間,大家的眼光全變了。
英國《泰晤士報》的時裝編輯麗莎·阿姆斯特朗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回顧了高跟鞋在本世紀的發展:“2002年秋冬,周仰杰發布了一款布滿鏤空的系帶長靴,由此開創了一門全新的鞋子種類———沒有實用價值,僅供觀賞的高跟鞋。其后,搭扣和流蘇爬上女人的小腿。到了2005年,我們發現露趾涼鞋也能在冬天穿;半年后,靴子正式走進夏日衣櫥。2007年,性虐元素大熱,防水臺像樂觀的經濟形勢一樣膨脹到了足以克服地心引力的高度。厚底讓高跟鞋前所未有的高和優雅,伊夫圣羅蘭憑借5英寸高的超高跟鞋變身潮牌。2008年,無跟鞋的出現讓一切變得更超現實。”
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并未澆滅設計師的熱情,相反,變異鞋跟浪潮在2008年后愈演愈烈。在過去這一兩年間,我們見證了鞋跟的千變萬化———從普拉達的花形跟、迪奧的裸女跟到香奈兒的燈泡跟和馬吉拉的釘子跟;我們對鞋的建筑結構有了全新的體會———見識了賽琳的中空熨斗鞋、巴黎世家的樂高玩具鞋、麥昆的雙跟高底鞋、伊夫圣羅蘭的埃菲爾鐵塔鞋。這些新穎的、戲劇化的、充滿危險的高跟鞋霸占了T臺,主導著雜志,用驚世駭俗和彈眼落睛來形容它們毫不夸張。
柯克伍德認為,促成這股潮流是設計師們的互相較勁。每個設計師都有這樣的感覺,只要高度上去了,一切都立刻變得更美,更有效果。”柯克伍德說。時尚界共同努力的結果是,一個新的時代誕生了。在“Itbag”壽終正寢后,我們迎來了門檻更高的“Itshoe”———在創意上更大膽,只為真正對時尚走火入魔的人設計。不過,一系列問題隨之而來:設計師對高跟鞋的興趣會持續到何時?鞋子上的實驗有沒有盡頭?瘋長的鞋跟可有停止“發育”的那一天?
至少在一件事上,設計師們能夠達成共識,那就是當前的鞋跟高度已經逼近技術允許的巔峰。雖然科學的發展讓設計師將傳統鞋跟7至9厘米的區間大大擴大,但每個摔斷過鞋跟的人都該知道,跟越高,斷的可能性越大。“在設計一雙高跟鞋時,技術方面最需要注意的是確保一只強有力的鞋跟,以承受穿著者的體重,以及一個加固的鞋掌,這樣鞋才不會崩裂。”多倫多BetaShoe博物館館長ElizabethSemmelback介紹說。
大部分設計師使用的是由ABS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鞋跟。ABS是高跟鞋制造業最偉大的一項發明,有了它,鞋跟才能在追求高度的同時被做成各種形狀。”柯克伍德說。伯拉尼克標志性的纖細高跟,以一根內置鋼針作支撐,周圍包裹著ABS塑料,并以聚氨酯封底。5根鋼釘由壓縮氣槍打入鞋跟作進一步加固,最后,一枚螺絲釘穿過鞋墊固定在鞋跟中。伯拉尼克說:“制作一只115毫米的高跟鞋,最重要的是掌握平衡。”
因《欲望都市》而街知巷聞的伯拉尼克或許是過去十年最負盛名的鞋類設計師,然而,尊重傳統的他卻極有可能在接下來的十年內地位不保。跟細頭尖的裝飾人造寶石涼鞋雖然為嘉莉那一代女性帶去了自信與美麗,但已無法滿足新一代時尚愛好者的胃口。在香港連卡佛的秋冬銷售排行榜上,位列前十的鞋子———紀梵希飾毛皮短靴,伊夫圣羅蘭厚底鞋———全都有著5英寸以上的高跟,張揚的拉鏈或綁帶細節叫囂著強勢的性感。
相比之下,伯拉尼克的復古款式顯得太過溫和。當純粹的高跟已經不能制造新聞時,伯拉尼克仍死守115毫米大關,不肯讓步。他說:“115毫米高的鞋跟是女人可以正常行走的極限,只有這個高度以下的鞋子才既舒適又優雅,充滿女人味。”
問題是,優雅和女人味已不再是當代女性挑選高跟鞋時的首要考慮。
去年11月,在波道夫·古德曼百貨公司的邀請下,魯布托前往紐約與他的200名忠實顧客見面。到場的女人悉數穿著心愛的紅底高跟鞋———這些鞋的價格能輕易飆至3000美元以上,鞋跟的高度則動輒16厘米。“我上班的時候穿,晚上出去玩的時候也穿。”一位30歲的曼哈頓律師指著她的黑色山羊皮厚底鞋興奮地說。為什么當代女性有這么嚴重的戀鞋癖?除了設計師和明星的影響外,時尚雜志也是罪魁禍首。《Vogue》法國版主編卡琳·洛菲德有一句名言:“鞋子在時裝大片里是最重要的。鞋子決定形象,其次是發型。”高跟鞋在她的雜志中擁有和裙子一樣的地位,有時不惜用一套大片只宣傳一款鞋。在現實生活中,年過半百的洛菲德更以身作則,向年輕女孩示范系帶高跟鞋和魯布托皮靴的穿法。
馬克·雅可布則認為,“恨天高”之所以走紅,是因為它是女性進行角色扮演所需要的最簡單的一件道具。“你可以今天穿平底鞋,明天穿高跟鞋,如此一來你的整個姿態都改變了。你甚至可以一天三變。”眼下,高跟鞋的作用如此顯著,以至于它的風頭已幾乎蓋過服裝。魯布托自稱從不為搭配服裝而設計鞋:“創作時,我幻想的是一個渾身赤裸的女人。”
美國梅西百貨公司副總裁尼可·費施里斯的看法是,“強勢高跟鞋的流行由來已久,只不過,現在這個趨勢更加明顯,因為搖滾女郎風格又回來了。”
朗文的新款高跟鞋是粉嫩的米色,普拉達的則懸掛著有機玻璃制成的吊墜,看似甜美可人,卻仍與上個世紀的樸實中跟鞋有所不同。設計這些高跟鞋的初衷是為了取悅男性,還是把他們嚇跑?這很難說。在魯布托看來,關鍵在于穿著者個人。“對在上世界70年代成長的女性而言,高跟鞋帶有一絲恥辱,它意味著愚蠢,只會對男人卑躬屈膝。但也有人懂得利用它,如今,把高跟鞋穿出什么味道,完全取決于你自己。”
在投身鞋類設計之前,尼古拉斯·柯克伍德曾在帽子大師菲利普·崔西的店里工作過一段時間。帽子和鞋子看似一頭一腳,毫不相干,但崔西劍走偏鋒的叛逆基因卻從此扎根在柯克伍德的創作里。帶著對中跟鞋的蔑視,他于2005年成立了自己的女鞋品牌。建筑結構始終是柯克伍德在高跟鞋設計中最得意,也付出了最多心血的一環。用珍珠來裝飾防水臺的想法,絕非僅僅為了美觀,而是為了把珍珠真正融入結構的一部分,表現一名“腳踩珍珠的女人”。我的工作方式是讓一個故事在幾季的過程中慢慢延續,直到我覺得把這個故事講完了為止。”他說。憑借在結構上的創新以及在比例方面的天賦,柯克伍德為自己贏得了“魯布托接班人”的名號。那時的他才2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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