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非法面試問題合法時
【-面試指南】我MoneyWatch的同事Dave Johnson,最近寫了一篇關于不合法面試問題的文章。他認為這些問題通常是愚蠢的問題,不應該提出來,雖然他這一點是正確的,但是關于問特定問題的合法性,他的看法卻有些偏差。為了仔細檢查,我聯系了勞動和就業的律師Bryan P.Cavanaugh,他說到:
首先,只是問一個問題不會讓人成為勞動不平等待遇的受害者。反歧視法律需要有人受到具體的傷害,比如不能獲得工作,升遷被拒絕,甚至受到騷擾。
面試的時候,其實有幾千個不雇用候選人的理由。要證明你沒有被錄用的原因不合法,幾乎是不可能的。你必須證明自己不但是最好的候選人,同時找出你不被選擇的理由是一個非法的理由,不是一個完美的合法理由。例如,你可以聲自稱己之所以沒有被錄用,是因為超過了40歲,但是我可以成功地為自己辯護說,我之所以錄用某人,乃是因為他過去曾在X公司工作過,我通過這人獲得公司X的經驗。除非你的面試人員留下過電子郵件信息,上面說,"不要錄用Bob!他太老了!"否則自認倒霉吧。
"非法"面試問題的觀念問題是,雖然它們可能是非法答案,不能用在工作考量上,但是它們同樣是我們日常實際的一部分。
當你進入房間時,你的面試官就知道你的民族,性別和大致的年齡。(很可能,一旦你的簡歷進入面試官的收件箱。)沒有太多的女性叫Stephens,如果有兩個候選人,我可以做出一個不錯的猜測,Linda 要比 Jennifer年紀大。是的,有些情況下,性別,年齡和種族不是很明顯。但是如果沒有粉飾的話,我們大多數人看起來跟期待中的一樣。
同樣,婚姻和孩子問題,我戴著一個結婚戒指,其他幾百萬的已婚人士也是如此,我不打算為了工作把它取下來。在聯邦法律下,婚姻甚至不是一個受保護的身份(在一些州的法律下),因此考慮它甚至是合法的(雖然愚蠢)。
關于孩子的問題, 不是說歧視有孩子的人是非法的。而是因為他們的性別受到歧視,或平等就業委員會(EEOC)認為的性別成見而受到歧視是違法的。Cavanaugh律師說到:
擁有孩子的狀況和擁有的數量不是受到保護的本質。然而,EEOC一直保護"照顧者的責任,"它涉及到擴大"性別"的定義。這是EEOC推理的原理。性別在州和聯邦法律下受到保護。性別包括"性別成見",它意味著因為一個男人或女人不符合傳統角色,或不按照別人期待的方式扮演角色,而受到歧視。
因此,如果一個面試者知道,一個男性候選人有孩子,并對這些孩子負有主要的照看責任,面試人員就不能因為這個原因,拒絕為這位男性候選人提供本工作,因為這樣做是基于成見(男人外出掙錢養家,女人在家照顧孩子),而對他的歧視。根本上,這可能是性別歧視。同樣,如果一個女性應聘全時間主管的位置,同時顯示她家中有5個小孩,性別歧視法會保護她,不會因為"偏見"或傳統社會的期待而受到歧視,即5個孩子的母親應當在家陪孩子,至少不能參加全時間工作。
因為男人和女人都有孩子,你甚至不能(法律上)拒絕雇用有孩子的人。(雖然你可能遇到一大堆其它問題,因為特定的群體會比其他人擁有更多的孩子,但是比如基于信仰對人的歧視是違法的。)
一般來說,經理人不應當在談話上偏執,落入"危險的"領域。如果經理人問了一個"禁止的"問題,候選人不應當太僵硬,并認為這是很糟糕的。他們不太可能故意問一些不合法的歧視性問題。更可能是他們在找話題。
是的,你可以改變話題或回答你應當回答的問題。(例子:你是否被警察抓住過?答案:我很自豪地說,我的記錄是干凈的--從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如果你是一個經理,通過問與職位有關的問題,設法讓你的面試問題集中找出這個人是否是該工作最好的候選人。但是如果你發現自己在問"你是一個美國公民嗎?"時,不要驚慌,只需要繼續問,"或者授權在美國工作的人?"
大多數經理的確對找出該工作最好的候選人感興趣。他們對于非法歧視你或其他人不感興趣。因此放下你的偏執,勇敢向前邁進。如果你的腳步因說話意外結束,拉回來,笑一下并繼續,它很可能不會影響你。(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類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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