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球鞋風波”何時了 李學林恐被罰150萬
在12月3日晚進行的CBA聯賽第九輪北京金隅隊對陣佛山農商銀行隊的比賽中,北京隊球員李學林腳蹬球鞋出場,按照籃協規定,下一輪李學林若繼續穿著耐克球鞋比賽,將累計罰款150萬元。
CBA的“球鞋令”源于上賽季品牌以5年、每年4億元的價碼成為CBA裝備贊助商,中國籃協隨即規定,除特許球員和特許貼標球員(允許在訓練和比賽期間穿著非聯賽指定鞋,但須對競品標識進行完整的遮蓋),其他球員必須使用李寧品牌球鞋。今年除特許名單中的16人之外,其他球員一律穿著李寧球鞋,違者首次罰款兩萬元,第二次累計罰款5萬元,第三次累計罰款10萬元,此后每次罰款20萬元,直至累計罰款150萬元。
籃協對球鞋的限制是否合理?其間保護了、又損害了誰的利益?各方矛盾是否有調和之道?一時間,李學林“球鞋風波”引出了諸多話題。
“球鞋令”無疑保護了裝備贊助商的利益和籃協的商業信譽,巨額贊助也能讓各家俱樂部從中獲益;而球員的違規行為則著實傷害了裝備贊助商的利益,從表面看也會對違規球員和其所在俱樂部造成一定的聲譽和經濟損失。但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因為“球鞋令”被大眾和媒體廣泛關注,也不能排除其他裝備贊助商為球員違規行為買單并借此推廣品牌的可能。
其實,大眾關注“球鞋令”,更多的是關心CBA聯賽未來的發展。職業聯賽中,球員或團隊中出現多個品牌交叉贊助的狀況并不鮮見。交叉贊助之下如何維護各方利益,這是聯賽發展必然會遭遇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講,職業聯賽是一個建立在眾多合同上的商業帝國,要長久發展,參與者就必須在相互博弈中協調各方利益并最終達到共贏。各方在處理交叉贊助方面的沖突時,一定的妥協往往能有奇效。(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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