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產品質量堪憂 江蘇出臺“辦法”
公開資料顯示,2013年中國電子商務的市場交易規模達10.2萬億元人民幣,比2012年增長了29.9%。其中,跨境電子商務的交易額近200億美元,這其中還不包括普遍的海外網絡直購。但由于監管缺失,產品質量問題十分突出。
據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公布的針對網絡銷售的兒童玩具、服裝、類、背提包和小家電5大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抽查結果,8家主流電商銷售的359家企業的502批次產品中,有110家企業生產的13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高達26.1%。
為此,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制定了《江蘇跨境電子商務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并確定在南京、蘇州、無錫地區先行先試,以維護質量安全、促進貿易便利化。
《辦法》規定,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的進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物流倉儲企業等,都應首先在檢驗檢疫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出口商品實行全申報制度,經營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服務平臺,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商品名稱、HS編碼、訂單號碼、收發貨人等信息。進口商品實行預申報制度,企業向檢驗檢疫機構提前申報商品名稱、HS編碼、訂單號碼、收發貨人等信息。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均按月集中辦理報檢手續,由檢驗檢疫機構集中辦理通關單。
屬于實施國家強制性商品認證制度、衛生注冊登記制度管理的商品,驗證其相關證書和標志,實行入境檢疫審批的產品,驗證其許可證書。對驗證、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商品,責令退運或銷毀處理。
企業對消費者進口的商品,通過國際快遞或郵寄方式入境的,按照《出入境快件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監管。個人自用的商品,經檢驗檢疫機構驗核后免于檢驗,直接放行。
江蘇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提醒說,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企業應提供有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出具的出口商品檢測報告。檢驗檢疫機構,對跨境電子商務在售商品實施監督抽查,對于檢測不合格的,責令立即下架、暫停進口、銷售,并根據情況進行整改或召回。對誠實守信的企業(AA類、A類、B類)給予免予查驗、即查即放、快速核放等便利措施,對違規、失信企業,采取信用扣分、加嚴監管等措施。
據悉,該《辦法》還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的進出口商品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凡是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一覽表》、《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商品,固體廢物,特殊物品和核生化物品,法律法規禁止進出境的其他商品,不得納入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范圍。(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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