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專利高跟鞋 La New 廣告不實挨罰
【-品牌動態】公平交易委員會20日會議通過,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老牛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于momo購物網銷售La new雙專利高跟鞋商品,廣告宣稱擁有美國的專利認證,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富邦公司及老牛皮公司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老牛皮公司于momo購物網刊載9款“雙專利高跟鞋”商品廣告,宣稱“榮獲兩項國際新型專利認證”,并于商品特色項下載有“SAH專利天皮……擁有臺灣、日本、美國、中國的專利認證”、“DCS B-PU專利淑女鞋墊……擁有臺灣、日本、美國、中國的專利認證”。給人印象這些商品獲有“SAH專利天皮”及“DCS B-PU專利淑女鞋墊”2項專利,且指出這2項技術均擁有臺灣、日本、美國、中國的專利認證。
但公平會調查發現,這些La new商品并未獲得美國專利,該廣告表現與實際之差異,顯有引起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中國鞋網-全球專業的中文鞋類加盟門戶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