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皆可聯名的時代,品牌們如何才能制造爆款?
大白兔×氣味圖書館香水一舉成為網紅單品;
宜家×Off-White的地毯掀起了一陣搶購風潮……
萬物皆可聯名的時代,品牌們如何才能制造爆款?
只要兩個品牌中間帶個聯名的“小叉叉”,就像兩種物質產生了奇妙的化學反應,牽動著眾潮人們蠢蠢欲動的心。限定、聯名成為了品牌制造話題,搶占社交網絡頭條的常用營銷手段,為自身的品牌價值打上一針強心劑。
各種千奇百怪、令人眼花繚亂的聯名款層出不窮,一點點刷新著大眾對于品牌的認識。格調不是問題,品類不是距離,各種八桿子打不到一起的品牌混搭在一起仿佛就能“牽手成功”。
但也并不是聯必通,名必達,聯名做不好也會翻車。今天的稿子從最初說起,試圖告訴你為什么聯名越來越火,以及如果要做好聯名你需要注意什么。以下,Enjoy:
01.聯名究竟從何而來?
先來說說聯名的歷史。
萬物皆可聯名的時代,品牌們如何才能制造爆款?
據眾多時尚史書記載,“聯名”的首次出現可以追溯到20世紀30年代。第一個提出聯名的是意大利設計師伊爾莎·斯奇培爾莉(Elsa Schiaparelli)的同名品牌,她在1937年與超現實主義畫家薩爾瓦多·達利(Salvador Dalí)聯名,打造出了一件當時完全顛覆大眾時尚眼光的“龍蝦裝”。這件獨具一格的“龍蝦裝”,可以說是一切時尚品牌“聯名”的開山之作。
萬物皆可聯名的時代,品牌們如何才能制造爆款?
接著,在1965年,波普藝術家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創作的“金寶湯”圖畫走紅。有一家成衣生產商與其合作,推出了“金寶湯裙”——《The Souper Dress》。
萬物皆可聯名的時代,品牌們如何才能制造爆款?
就在同年,伊夫·圣·洛朗(YVES SAINT LAURENT)受到荷蘭畫家皮特·蒙德里安(Piet Mondrian)的啟發,在其著名畫作“Composition”的基礎上延伸設計出了六條裙子——《The Mondrian Collection》。
在此之后,品牌與藝術家聯名合作逐漸成為品牌營銷的一種新方式。隨著近些年品牌們逐漸將聯名合作玩得風生水起,聯名方式顯得更加多樣化,如今最常見的聯名方式有以下三種:
品牌與大咖聯名
品牌與明星、畫家、藝術家等大咖聯名,通常會在產品上印上明星的簽名、畫上明星的頭像或邀請名人大咖參與產品的設計過程。這種方式的優勢體現是大咖自帶流量,可以充分利用粉絲對營銷推波助瀾。大咖的特點越鮮明,聯名營銷觸及的人群越精準。
品牌與IP聯名
隨著近幾年IP營銷越來越熱,許多品牌開始轉向選擇與IP跨界聯名。比如,故宮、大英博物館、小豬佩奇、漫威等等都是近來品牌合作的大熱IP。品牌與IP的聯名相比起其它的聯名方式,擁有著更為豐富的文化內容。而且,相較于明星存在“突發丑聞”的情況,與IP聯名的安全系數較高。
品牌與品牌聯名
品牌之間的聯名,通常是兩個跨領域的品牌合作,相當于跨界營銷。比如大白兔奶糖×氣味圖書館香水,RIO雞尾酒×六神花露水。兩個品牌之間的聯名混搭出火花,將二者自帶的用戶匯聚起來,從而實現互利共贏。
除了這三種常見的雙方聯名方式外,雙方聯名也正在漸漸向三方聯名進化。比如,奢侈品品牌CHANEL、美國歌手法瑞爾·威廉姆斯(Pharrell Williams)和運動品牌 Originals在2017年11月聯名推出了一款跑鞋,這雙鞋在市場上一度被炒到20萬元人民幣一雙的高價。
對比兩方聯名來說,三方聯名既可以看作是對不同市場領域的一種交集細分,也可以是一種并集合力。聯名涉及的品牌越多,形成的原始受眾面越大;交集重疊部分的消費群體更加細化,營銷就會更為精準。
說到底,無論是雙方聯名還是三方聯名,它們的共同點都在于希望通過合作來打造爆款,實現品牌間的互利。那么,聯名的背后究竟藏著什么樣的“利”,使眾品牌趨之若鶩呢?
02.品牌聯名的神秘力量
品牌延展
品牌聯名離不開一條最基本的商業邏輯——雙贏,品牌與品牌之間相互借力。品牌雙方在找到互利價值點的情況下聯手合作,疊加出雙倍甚至更強的關注度和吸引力,取得1+1>2的市場營銷效果。
比如,奢侈品牌LV和潮牌Supreme的強強聯手。Supreme需要LV來提高自己的品牌定位,LV通過Supreme拓寬自己的品牌文化和設計風格,一度造就了“有錢也難買”的場面。
有趣的是,更早以前LV曾起訴過彼時年僅“6歲”的Supreme,因為當時Supreme把“S”融入到LV經典的Monogram花紋中,還推出了一系列的周邊產品。LV迅速起訴Supreme抄襲,法院下發了停銷令,Supreme在兩周后召回了所有產品。
強強聯手固然好,但強弱聯手也不賴。如果聯名一方在業界已經具有一定的號召力和地位,參與聯名能夠延展其品牌價值。比如奢侈品與平價品牌聯名的情況,對于奢侈品牌來說,與平價品牌聯名既能保證其原始高層受眾不會因為品牌“下凡”而流失,同時也能將自己的品牌和設計理念,推行到潛在費群體當中去,畢竟年輕化才是品牌的未來。
對于平價品牌,與強手聯名合作更是有利無害。一方面提升了品牌溢價和話題度,另外與更高級的品牌聯名也能提升質感,唯一需要小心的是在聯名中自有品牌會不會“被對方的光環淹沒”。
創造稀缺
品牌聯名款一般都采用限量發售的形式,也就是所謂的饑餓營銷。品牌營造出一派“供不應求”的場面,這大大地增加了用戶興趣,激發用戶的購買欲。畢竟,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聯名商品遭瘋搶的媒體報道,也自然而然地幫助品牌聯名進行了推廣。
像這次的優衣庫×KAWS聯名T恤,在正式發售之前,官方就放出話說這將是KAWS最后一次和優衣庫進行合作。人們“過了這村沒這店”的心理更是加劇了稀缺感,再加上線上放售數量有限,在開售一分鐘之內所有線上庫存都被秒光。即便優衣庫稱自己并沒有饑餓營銷的意圖,但從事實來看這的的確確成為了一場饑餓營銷。
重塑價值
聯名能夠使品牌的形象定位更加多元化和年輕化,對品牌形象的塑造和影響有著重要的作用。固化的品牌形象得以通過更新,為消費者重塑一個更鮮明、更具新鮮感的品牌印象。同時,由于聯名的方式更為靈活,也不失為一個好的試驗形式。
比如,去年10月,國產彩妝品牌Perfect Diary完美日記與大英博物館跨界合作,推出了聯名款16色眼影盤“幻想家”。眼影盤的設計靈感,來源于文藝復興時期馬約里卡陶盤。文藝復興時期是一個打破傳統束縛,人人享受、表達和創造美的時代,當時的彩釉匠人開始不斷追求極致的色彩和光澤,使馬約里卡陶釉技術達到巔峰。
再例如今年人民日報和的聯名,兩者的合作可以看作是國潮的復興,背后也蘊含了文化自信,以及對中國年輕潮流文化的支持。
03.為什么人人都愛聯名款?
對品牌主來說,推出聯名最直接的目的是提高話題度,吸引更多用戶關注。尤其當一個品牌進入平穩期,曝光度進入停滯,用戶群的擴大也會陷入瓶頸。
PUMA可以被視作一個極佳的案例,在曾經的運動品牌領域,和Adidas幾乎二分天下,PUMA表現平平。2014年底,PUMA以七位數的高價簽下美國當紅歌手Rihanna,邀請其作為PUMAFenty系列的創意總監。借助Rihanna強烈的個人風格與魅力,PUMA此后的發展可謂一帆風順。
2015年9月,萬眾期待的Rihanna Creepers運動鞋推出了。在開售后的三小時之內,Creepers首發系列就被搶購一空,在Instagram上一夜成為爆火單品。很多業內人士認為,正是帶有Rihanna個人標簽的聯名產品火爆全球,才讓PUMA在Nike和Adidas兩大巨頭的傾軋中起死回生。
對于買單的用戶來說,社交網絡的發達使得“彰顯我是誰”的成本前所未有地低,但也前所未有地容易泯然于眾人——“我買到了某個聯名”,是其中一種低成本的自我實現方式,其提供的滿足感也高出了一個量級。
今天的社會,人們在吃飽穿暖之余,很自然地會越來越多地關注商品的美學功能和文化內涵,希望由此展現自己的品味、身份及地位。一些奢侈品牌與藝術家合作,就是希望提升品牌的文化氣質,滿足消費者對審美、自我實現的需求。
聯名背景下的消費者行為已經超越了購買和擁有,更是一種自我存在的標榜。消費者要購買產品不再僅僅是為了擁有其產品的功能,而是擁有這個品牌的產品檔次和服務,體現自己存在于某個階層中,或體現自己屬于某個陣營,又或是展現自己走在潮流的前沿。
而且,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買聯名款時存在花一樣錢買了兩樣東西的錯覺。尤其當一些奢侈品“下凡”和平民品牌聯手,讓產品更接地氣,價格也更親民。消費者就會覺得物超所值,購買欲望被極大地激發出來,心甘情愿地為一件聯名T恤“大打出手”。
04.品牌如何才能牽手成功?
聯名如聯姻,不想翻車,也要講究“天時地利”和“門當戶對”。
好的時機,借力打力
商業活動一般都會劃分淡季與旺季,聯名的發售既需要制造熱點,本質上也是在“蹭熱點”——比如借力核心商品的銷售旺季。
大白兔×氣味圖書館香水,發售時間在5月23日,這個日子臨近兒童節。對國產老牌大白兔來說,選擇這一時間發布聯名產品,既能瞄準青少年用戶群體,也能夠勾起成年用戶的懷舊童心。
好的調性,反套路也要講究公序良俗
調性的第一要素是,也要尊重“公序良俗”,重點要考慮用戶是否能接受。品牌間合作如果存在牽強或違和感的話,消費者會很容易感到尷尬不適。情緒,是營銷最需要借力的大勢,但也要小心反噬。前段時間,喜茶和杜蕾斯的聯名事件就是一個反例。兩性營銷,確然是一直以來被證明在吸引眼球上直接有效,但這個度非常難以把握,很容易“風流變下流”。
第二要素是,是在內核上的契合,同時要足夠反差+有趣——一個品牌的輻射范圍是有限的,用戶對產品的認知決定了其聯名的跨度。簡單的名氣疊加,顯然是不行的。
企業在進行聯名時,重點要考慮用戶是否能接受。也就是說,要考慮聯名在不在自己品牌形象的大眾認知之下。合適的聯名合作,一定是吸引人且有說服力的,兩品牌的理念、氣質等都要匹配。
另一方面,隨著聯名越來越普遍甚至泛濫,消費者已經產生審美疲勞。除非是自帶勢能的大牌,否則不痛不癢的聯名只能陷入“我必須要聯名”,結果誰都不知道的KPI窘境。
陳冠希曾在一次采訪中說到,“如果你要去做一個聯名,首先是要有趣。而不是兩個很強的品牌加一起,然后隨便去做一個東西,也不是把雙方的Logo簡單放一起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