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閩粵三大制鞋基地結盟反擊 將提起無損害抗辯
在4月7日歐盟極可能對中國皮鞋起征4%~19.4%的反傾銷稅前夕,上海東方早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獨家獲悉,國內3大鞋業基地———浙江溫州、福建泉州、廣東的鞋業協會(商會)昨天正式宣布聯合組建“歐盟反傾銷應對聯盟”(下文簡稱“應對聯盟”),并對外發布了“應對聯盟宣言”,聯合國內鞋企及境外相關利益群體進行“無損害抗辯”。
三地聯盟
繼上月8日廣東8家企業成立“歐盟對華鞋產品反傾銷應對聯盟”后,昨天溫州鞋革協會秘書長朱峰向上海東方早報記者透露,溫州鞋革協會、泉州鞋業商會、廣東鞋業廠商會已正式宣布聯合組建“歐盟反傾銷應對聯盟”。
昨晚7時,廣東鞋業廠商會、泉州市鞋業商會和溫州市鞋革行業協會聯合正式發布“歐盟反傾銷應對聯盟宣言”,認為歐盟對中國鞋反傾銷及在市場經濟待遇裁決問題上缺乏客觀公正性。
據透露,該“應對聯盟”由溫州鞋革協會牽頭組建,其“宣言”認為:歐盟對中國鞋反傾銷調查缺乏證據,實為貿易保護;一旦承擔高額反傾銷稅,中國鞋就無利可言;中國鞋對意大利等一些歐盟國家相關產業產生影響,這是由于他們自身存在諸多不景氣的因素形成,并非純粹中國鞋沖擊造成;利用優勢資源互補,為歐盟消費者制造價廉物美的中國鞋等輕工產品,才符合廣大消費者利益和市場需求。
該“宣言”認為,制鞋行業是中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行業之一,98%以上企業屬于民營和外資;另外廣東、溫州、泉州三地為我國民營經濟的發源地,三地鞋企均為獨資或股份合資性質,根本不存在政府優惠補貼一說。而歐方卻無視這一事實,否決了所有中國應訴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并擬征收反傾銷稅,具有明顯的歧視性,違反了公平貿易的原則。
“‘應對聯盟’是民間自主行為”,朱峰認為,與此前各地行業協會的“單兵作戰”不同,三地鞋業協會(商會)跨地“集體作戰”,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針對國際貿易糾紛的“民間應訴團隊”,旨在“以更積極的態度應對歐盟反傾銷無損害抗辯,爭取更大的權益。”據了解,此前溫州、泉州和廣東鞋業協會(商會)已就成立“應對聯盟”進行了多次溝通。
廣東、溫州、泉州為我國重要制鞋基地,也是這次歐盟反傾銷案涉案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據悉,溫州被稱為“中國鞋都”,占全國鞋類出口歐盟總額的60%左右;廣東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鞋業生產基地和出口基地,年產鞋量、出口量、出口值占全國44.5%左右;泉州去年鞋類產值達500億元,到2010年產值將達1000億元。
“此時聯合組建‘應對聯盟’,無疑會給歐盟抵制中國鞋施加強大壓力。”朱峰表示。
“主攻”無損害抗辯
種種跡象表明,與此前應對反傾銷側重“幅度抗辯”不同,目前,鞋企把“主攻策略”轉向了“無損害抗辯”。自廣東8家鞋業“應對聯盟”提出“無損害抗辯”后,溫州市鞋業協會也明確表示:提起無損害抗辯。
本月2日,在溫州市外經貿局、溫州鞋類出口專業委員會共同商討應對反傾銷調查的會議上,市鞋革行業協會、市鞋類出口專業委員會成員企業達成協議:集體提起無損害抗辯。據了解,溫州東藝、奧康、吉爾達、泰馬等企業均表示將予以配合。
根據《WTO反傾銷協定》,具備3個基本要件即構成傾銷:有傾銷行為;對進口國內產業存在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傾銷行為和產業損害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國內企業面臨此類訴訟,應訴一般可從傾銷幅度抗辯、無損害抗辯兩方面入手。企業進行幅度抗辯爭取到的市場經濟地位、單獨稅率只適用該企業;進行無損害抗辯,爭取到的結果則適用涉案全行業。
“從側重幅度抗辯到無損害抗辯,確實說明鞋企應對歐盟反傾銷的策略在轉移”,浙江省外經貿廳公平貿易局官員認為,根據歐盟反傾銷程序規定,歐委會一般會從“傾銷”、“損害”兩條線進行調查,且“傾銷”與“損害”之間有關聯。
據北京博衡律師事務所一不愿具名的律師介紹,與單個企業幅度抗辯的“單兵作戰”方式相比,無損害抗辯屬“集體作戰”,需要國內企業、歐盟進口商和零售商,以及國內行業協會、部門的積參與和支持。一旦無損害抗辯成功,意味著歐盟對華鞋產品反傾銷調查中止,無需再進行傾銷初裁、傾銷終裁、損害終裁等程序。
“提出無損害抗辯,是在之前幅度抗辯的經驗基礎上提出的,符合全國行業的利益”,朱峰透露,目前,溫州有關企業正搜集證據、數據,證明溫州鞋出口未對歐盟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損害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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