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聘任公務員期限最長十年月薪可達八千
聘任期最多十年 雙方可互“炒魷魚”
中新浙江網9月24日電 “昆明市的部分公務員將通過雙方協議實行聘任制,服務期間雙方可視情況解除合同,服務期滿6年以上且表現突出的聘任制公務員可以根據單位需求轉為委任制公務員……”昨日,記者從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到,《昆明市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目前已經得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將于近日出臺。
特殊職位公務員才可聘任
據介紹,聘任制公務員是以合同形式聘任、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聘任制公務員適用于單位中為公共管理提供技術保障,專業性較強的特殊職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財會、法律、信息技術等方面,涉及國家秘密的職位,不實行聘任制。聘任制公務員納入聘任單位的編制管理。
單位聘任公務員一般實行公開招聘。對某些專業適用面較窄、應聘人選較少難以形成競爭以及其他專業性較強的職位,經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取直接選聘方式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遴選。聘任制公務員應聘人員應具備《公務員法》中規定的相關條件,同時應具有履行擬聘任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條件,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
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由昆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進行,或在昆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導下由各主管部門(單位)組織進行,招聘程序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程序,也可以結合實際采用其他簡易程序或方式。
聘任期限最長不超過十年
昆明市人事局工作人員透露,聘任公務員的合同期限為1至5年,由聘任單位與擬聘人員協商確定。聘任單位與擬聘人員首次簽訂聘任合同時,須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聘任合同期滿,單位如工作需要,且聘任公務員在聘期內工作顯著并愿意續聘的,單位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合同手續。聘任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10年。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聘任合同的相關內容。續簽聘任合同以及變更聘任合同內容,須事前報昆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
與公務員的“終身制”不同,聘任制公務員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當聘任制公務員出現試用期內不勝任聘任職位要求的;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因違反紀律或者因失職、瀆職造成責任事故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經考核不勝任聘任職位工作等情形之一的,聘任單位將解除聘任合同。
記者發現,聘任制公務員和企業人事管理有部分相似的地方。公務員本人如果在試用期內,發現單位未能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或出現相關法規中規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時,反過來“炒單位的魷魚”。除上述情形外,聘任制公務員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聘任制公務員應當繼續履行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可解除聘任合同。
優秀聘員滿6年可轉委任
由于聘任公務員采取的是協議服務的方式,所以單位將以聘任合同為基礎,實行試用期考核、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任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聘任制公務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聘任期間工作績效情況。
考核結果作為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合同變更、聘期內獎勵和晉升、解除(終止)聘任合同以及續聘的依據。
聘任公務員表現突出,成績優異,在聘任單位連續任職滿6年,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聘任期間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其中有3年年度考核須為優秀)的,經聘任制公務員本人申請,聘任單位同意且有編制空缺,經昆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報昆明市政府批準,可按特殊崗位錄用辦法及相關錄用政策的規定轉錄為委任制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在聘任期間,經現聘單位、擬聘單位和聘任制公務員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報昆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轉聘至擬聘單位的相同職位。聘任制公務員在聘任合同期滿后30日內,其他單位可直接聘任其至相同職位。據悉,《辦法》規定,當擬聘單位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3年內單位不得錄(聘)用。
正縣級聘任公務員月薪可達8千元
昨日,記者從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到,根據《昆明市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關于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議工資制度的有關規定,昆明市人事局等4個部門于日前制定了《昆明市市級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工資分配方案(試行)》。
據介紹,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水平以同類崗位、同類人員工資水平為參考,根據具體聘任崗位協議約定,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委任制公務員工資變化情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同時,還可以與業績貢獻掛鉤,根據效能考核情況,由聘任機關按協議約定負責兌現。
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標準設為相當正縣級領導與非領導職位、相當副縣級領導與非領導職位、相當正科級領導與非領導職位、相當副科級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位8個層次。初次受聘時,按聘任職位參照所聘任職位相當層次確定工資標準。聘任制公務員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水平將嚴格按聘任合同和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結合其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時間、質量、效益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和考核,再根據考核結果從考核年度的次年1月份起,其工資水平可在原執行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上浮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20%以內。年度考核獲得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年終發放考核獎。稱職等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其本人當年12月份的工資,優秀等次的獎金標準為其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的1.3倍。
5種情況解聘可獲補償金
“出現5種情況時,聘任單位將對聘任制公務員支付經濟補償金。”昆明市人事局有關領導介紹,這5種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況為:單位向聘任公務員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并與聘任公務員協商一致的;單位未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或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聘任公務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無法繼續從事原工作,或無法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解除合同的;單位被撤銷、合并、轉換體制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聘任合同期滿終止聘任合同的。補償金按照聘任公務員在單位連續服務的年限計算,每滿1年支付聘任公務員1個月的月協議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月協議工資,以聘任合同解除前12個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資(協議工資)計算,不滿12個月的,以實際工作月的月平均工資(協議工資)計算。
工資福利保險方面,聘任公務員將實行協議工資制。協議工資參照公務員工資待遇并上浮10-20%。聘任公務員在國家有關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出臺前,按照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并參照本市公務員的相關政策參加醫療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聘任期間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間、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也將參照公務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