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規定 公務車一年三次違規將收歸財政
12月29日,安徽亳州市紀委、監察局在新出臺的“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中規定,所有單位一年內被連續三次查處的違規車輛,將收歸財政處理,不再重新補配公務用車。
該市規定,嚴禁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因執法辦案、監督檢查等特殊工作崗位確需駕駛公務用車的國家公職人員,在持有車輛駕駛證的同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同意,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批準,方可駕駛公車。除此之外的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務用車的,無論在本地或外地,一經查實,一律按違紀處理。同時還規定,國家公職人員一律不準用公款和公車學習駕駛技術,違規者除追繳相關費用外,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國家公職人員和領導干部不準用公車從事婚嫁喜慶、釣魚、掃墓、接送子女上學、接送家屬或親屬上下班等活動;對違反規定的,除補交相關費用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在線咨詢
快捷留言
- 請問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嗎?
- 我想了解加盟費用和細則。
- 留下郵箱,請將資料發給我謝謝!
- 我對加盟有興趣,請迅速聯系我!
- 我想了解貴品牌的加盟流程,請與我聯系!
- 請問投資所需要的費用有哪些!
- 上一篇:江蘇規定企業年內不裁員可獲補貼
- 下一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新人公開招聘薪酬兼顧公平
- 驗證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