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規定縣域經濟搞得好 最高可100萬獎勵
【中國鞋網】為加快我省縣域經濟發展,省政府日前出臺了《縣域經濟發展激勵獎勵辦法》,對全省經濟發展好的縣、達到獎勵標準的縣(市、區),將一次性獎勵60萬~100萬元。
在考核時,如領導班子及成員出現重大違紀違法行為、行政區域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事件等將實行一票否決。
縣域經濟考核排名獎前20名
縣域經濟發展考核以GDP增幅、入庫稅收收入綜合增幅、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為考核指標,分別占30%、30%、20%、20%的權重。根據全省各縣(市、區)的激勵考核得分、稅收收入貢獻率進行排名,對排名靠前的20名縣(市、區)領導班子進行獎勵。
具體獎勵標準為:排名進入前20名的縣(市、區)領導班子,財政一般預算總收入超過10億元(含)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一次性獎勵100萬元;財政一般預算總收入為5億元(含)至10億元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一次性獎勵80萬元;財政一般預算總收入低于5億元的縣(市、區),每個縣(市、區)一次性獎勵60萬元。
領導班子重大違紀一票否決
考核由省縣域經濟發展激勵考核小組負責,每年年終后考核獎勵。考核數據以省統計局的數據為依據,考核主要看實際發展成效,以考核結果為依據,不搞評議。領導班子及成員出現重大違紀違法行為、行政區域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事件及越級集體上訪事件等實行一票否決。
為套取獎勵資金而弄虛作假的收回獎勵資金并對違紀違規負責人按有關黨紀、政紀規定處理。省直部門、市(州)和縣(市、區)對受獎者不得重復獎勵。未經省政府批準,不得自行設立其他任何物質性獎勵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