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材質非真皮 沒有票據維權難
中國鞋網2月24日訊,買鞋買了一肚子氣,消費者陳先生的遭遇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糾紛中證據很重要。
2月23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長江路工商所了解到,前不久,陳先生和妻子在國貿大廈一鞋店看中了兩雙靴子。雖然樣式、顏色都很滿意,但鞋子的材質是不是真皮,這讓不懂行的陳先生和妻子為難了。“這鞋子是里外全皮的嗎?”陳先生向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我們這里全是高檔貨,鞋子沒問題。”盡管商家沒有直接回答,但答復依然讓陳先生覺得鞋子應該是真皮的。最后陳先生和商家商量好,以920元的價格買下了這兩雙靴子。付完款后,陳先生還特意讓商家開具了購鞋發票。此時,細心的陳先生還是擔心鞋子的材質不是真皮的,遂要求商家在發票上注明“鞋子是里外全皮”的字樣。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商家不僅拒絕在發票上注明,還把發票給撕了。
回到家后,看著兩雙鞋,怎么看都不像是真皮的,陳先生越想越生氣,第二天他來到長江路工商所要求退掉鞋子。工商干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叫來了商家,最終商家退給陳先生260元。
調解此事的工商干部告訴記者,因為陳先生所投訴的情況不符合《鞋類三包》中相關規定,所以他退鞋的要求不能被支持。至于商家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愿意退回一部分貨款,多少還是對鞋子的質量有些心虛。另外,陳先生說鞋子不是真皮的投訴也缺乏證據支持,盡管有些地方靠經驗多少能判斷出不是真皮的材質,但是除非他帶著鞋子到質監部門進行鑒定,否則無法完全認定鞋子的質量問題。
最后,這位工商干部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市場上尤其是批發市場購買商品一定要讓商家開具發票并保留好證據。另外,要具備一些所購商品的常識,這將有助于消費者購買到物美價廉、保質保量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