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鞋企要做自主品牌并非易事
【中國鞋網-要聞分析】中國代工企業的利潤是否真的被外國公司"攫取"了?要想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應該正確看待中國企業的國際代工。
國際代工是在全球合約制造網絡形成背景下產生的一種企業經營模式。盡管目前國內部分地區出現的"民工荒"現象波及我國的國際代工業,"富士康"事件的后續影響也不會很快消失,但是大量企業參與國際代工的現象在今后相當一段時間內還將繼續。因此,我們應當恰當看待中國企業的國際代工。
"攫取"一詞不恰當
由于與獨立產銷模式相比,代工模式本身具有某種局限性,因此一直以來人們對其批評頗多。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時下頗有一些對國際代工的批評揭示性文字在科學、理性與務實方面做得不夠盡如人意。比如,有作者在文章中寫道:"雖然中國已是全世界的××制造基地,但由于缺乏自創品牌,中國××業只好苦做他人嫁衣,丟失了巨額的銷售利潤。中國更多地充當了國外品牌的'打工者'角色,賺取的僅是不多的加工費。由品牌帶來的高附加價值全部被外國公司攫取"。事實真如這位作者所說嗎?
首先,這段文字的邏輯關系存在著某些有待理順之處。比如,"巨額的銷售利潤"究竟本該屬于誰?如果本來就屬于產品的最終銷售者,那么作者所說的"中國××業"的相關企業作為產品的委托制造承接商而非最終市場銷售者又怎么會有"巨額銷售利潤"的"丟失"問題?又如,既然"高附加價值"是"由品牌帶來的",而品牌屬于委托商,即作者所說的"外國公司"所擁有的,那么這些"外國公司"獲得由自己所擁有的品牌帶來的"高附加價值"為什么就成了"攫取"?
其次,從這段文字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作者對中國代工企業(原文中的"中國"顯然應當是"中國代工企業")"賺取的僅是不多的加工費"很不以為然。但是我們知道,在由代工企業與委托商構成的合約制造網絡中,代工企業的責任與義務就是根據預先商定的價格,按照委托商的要求生產出相應的產品,并按照約定的方式交付給委托商。至于委托商能否將這些產品賣出去、以什么價格賣出去、為了賣出這些產品委托商還需要作哪些投入,將面臨哪些風險,都不再需要代工企業承擔任何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代工企業"僅"賺取加工費似乎并無什么不公平。當然也不可否認,由于在相關合約制造網絡中,品牌委托商與代工企業之間的地位往往并不對等,前者處于更加主導性或支配性的地位,所以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主導性地位部分侵占后者的利益,比如過分壓低代工價格等等。但這顯然屬于另外一個問題,即代工企業如何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委托商侵占"加工費"的問題,因而并不構成可以對代工企業"僅"賺取加工費不以為然的理由。
再次,這段文字將中國企業從事國際代工定位于"苦做他人嫁衣"。"為他人作嫁衣裳"實際上有多重含義,最表面的意思是指自己忙忙碌碌,只是成全了別人的好事。但即使從這個最表面的意思來理解,將中國企業參與國際代工說成"苦做他人嫁衣"恐怕也多有不妥。從微觀角度來講,有那么多企業參與國際代工,至少說明還是有利可圖。雖然利潤率可能相對較低,但是在合約期內,代工企業的收益比較可靠穩定。因此,企業從事代工通常是在犧牲一定的獨立性和換取經濟收益的穩定性之間加以理性權衡取舍的結果,用"為他人作嫁衣裳"評價代工企業的代工選擇可能貶低了這些企業的商業理性與決策能力。
當然,認為代工企業"為他人作嫁衣裳"的另一層含義可能是在委托商與代工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中前者得大頭,后者只得小頭。但即使如此,又怎樣呢?總不見得讓代工企業用"只有當自己的獲益等于或大于合作者的獲益才去與他人合作"這樣狹隘的眼光與尺度來作為決策依據吧。更重要的是,在給定條件下,我們能否告訴代工企業一條更容易、更省力而又獲利更多的生財之道呢?如果不能,則"為他人作嫁衣裳"之類的話就聽起來更像是風涼話。從宏觀角度看,大量中國企業承接國際代工對中國的工業化推進、經濟高速增長和擴大就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盡管從中國經濟的長期發展角度來看,這種大規模的國際代工活動可能未必盡如人意,但用"為他人作嫁衣裳"來揶揄自己恐怕也大可不必。
那么,作者的這段文字究竟是什么目的呢?難道是要讓代工企業放棄國際代工?如果真是這樣,似乎也有問題。比如,如果讓所有代工企業都退出國際代工,則不僅使企業少了一條國際化經營的重要路徑,而且也會使中國失去一條分享世界市場的重要渠道。尤其在經濟全球化進程如此深入推進的情況下,如果中國企業放棄國際代工,作為一種保持進出均衡的對應性措施,是否也要對一部分進入中國市場的外企業務重新構筑起相應的限制性壁壘呢?我相信,在目前的情況下,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也許這段文字是要告訴人們,那些代工企業應當走自主國際品牌之路,甚至國際品牌委托商之路。如果確實是這樣,那當然沒錯。但是我仍然要說,就大部分代工企業而言,"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走國際品牌之路。如果那些代工企業已經具備了創建國際品牌的條件,相信它們絕對不會糊涂或怯懦到仍然甘愿做國際代工的程度,以至于需要用"苦做他人嫁衣"、"打工者"、"丟失巨額利潤"、"高附加價值被外國公司攫取"等如此這般話語去教化與開導。
"自主國際品牌"并非易事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動輒給企業開出"自主國際品牌"處方的人們往往更多地看到自主國際品牌的"產出",而很少看到創建和經營自主國際品牌所需要的"投入"。比如,據有關資料稱,盡管一雙在英國和歐洲的售價約70美元的彪馬運動鞋向所有生產這雙鞋的中國工人支付的工資僅為1.16美元,但用于這雙鞋的廣告費用卻高達6.78美元。實際上,一些代工企業雖然已經走上自主國際品牌之路,但在一段時間內還需要或多或少地依靠由國際代工業務賺來的現金流為其"保駕護航";還有一些代工企業雖然在自主國際品牌經營方面已經取得成就,但還是不愿意輕易放棄"國際代工業務"的半壁江山。從這些企業中我們可以多少看出"自主國際品牌"之路的不易與艱辛。
或許有讀者會說,盡管上述那段文字中"丟失巨額的銷售利潤"、"高附加價值全部被外國公司攫取"之類的話在邏輯上經不起推敲,但字里行間似乎透射出了某種超越邏輯的"情結":希望對代工企業的價值創造給予更多肯定。對此我認為,肯定自己當然沒錯,但完全沒有必要去貶低別人。因為在產品或服務的整個價值鏈中,品牌委托商和代工企業各自創造了各自的價值--前者創造的價值主要體現在發現與挖掘顧客潛在需求、制定滿足顧客潛在需求的方案和調動顧客購買意愿等方面,而后者創造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將"顧客潛在需求滿足方案"變成具體(實物)產品。一般說來,前一種價值創造比后一種更復雜、更稀缺。只是在將"顧客潛在需求滿足方案"變成具體(實物)產品之前,因為沒有具體的(實物)載體,品牌委托商的各種價值創造往往無法得到實現。也許正因為如此,后一種價值創造往往具有更大的顯現性和明確性,而前一種價值創造則相對不夠直觀。
當然我們必須肯定,上述文字的出發點是好的。不過對這些文字作這樣的分析評價也并非小題大做、咬文嚼字或有意與這位作者過不去,而是目前國內此類文字著實不少,有些甚至出自權威雜志上知名學者的文章,因此上述文字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這里對"攫取"說略作解析也并不是為了給"外國公司"評功擺好,而是想給中國企業自己留下足夠的余地。因為大部分企業都不會甘心情愿永遠做代工,在今天從事代工業務的諸多中國企業中,將來一定會有相當一部分走上品牌委托商的位置,所以現在有限度地否認"攫取"說,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避免將來把自己也置于"攫取"者的地位。此外,只有對品牌委托商的價值創造給予應有的承認,才會更有利于代工企業深刻認識和認真學習這種價值創造、加速積累這種價值創造所必須具備的資源與能力,從而有效嘗試這種價值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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