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買鞋尺碼不一 工商介入幫助調換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兩年前,桐廬的徐先生在桐廬縣桐君街道鞋店購買的一雙鞋,拿回家后卻發現,兩只鞋不一樣,分別是43碼、40碼,當即就拿到店里去換。最近,徐先生打掃衛生時發現了當初那張小票,立刻拿了去找店家換,可又被告知鞋已過了調換期限。徐先生不解,自己買了都沒穿過,而且是對方把鞋碼搞錯了,小票也在,為什么不給換鞋?郁悶之際,徐先生撥通了12315維權熱線。
調解人員在聽了了徐先生的講述后,找到了當初徐先生買鞋的那家店了解情況。店內的負責人坦言徐先生所說的情況屬實。調解人員認為,發生該情況雙方都有過錯,但主要責任是店家,店家不該把一雙大小碼不一致的鞋銷售給徐先生。既然有錯就要承擔責任,不能因消費者遺失了小票而拒絕調換,調換期已過的理由更站不住腳。最終店家同意調換,并承諾如無同型號尺碼可按價補款。徐先生對此調解表示滿意,連聲道謝,并說沒想到買了兩年多的鞋也給調換了,感謝工商“老娘舅”。
工商部門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物消費的同時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購貨憑證,以避免遇到類似于上述消費糾紛。萬一遇到消費糾紛難以處理,應及時向12315求助。(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