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蜻蜓新鞋穿3次開膠 買賣雙方協商未果
徐先生告訴記者,2013年12月,他在該專賣店買完皮鞋回去,當時接連下了好幾天的雨,因此也就沒來得及穿,等到天氣放晴,他就拿出來穿了3天,就當他準備給皮鞋擦油時發現,右腳皮鞋的腳踝內側出現了開膠現象,之后他找到店方,店里的工作人員也幫他將開膠的鞋子進行了相應修復。
“可當我再次來到店中準備領回修復的鞋子時,我發現皮鞋左側也出現了輕微開膠的跡象。”徐先生說,遇到這種情況,他要求店方退貨,可店里的工作人員沒有答應他。
隨后,記者采訪了該專賣店的一位李經理。他表示,由于皮鞋徐先生已經穿過,店方會將開膠的鞋子進行修復,按照廠商的“三包”承諾,他們無法對徐先生的鞋子 進行退換。
對于此事,江西立宇律師事務所律師肖琴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依照國家的鞋類“三包”規定,徐先生出現質量問題的皮鞋,如滿足退換條件,店方應該要為其進行退換;如果皮鞋出現的質量問題,滿足保修的條件,而未滿足退換的條件,店方也應履行保修的義務。
由于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徐先生已將此事反映給工商部門,目前,工商部門已派出工作人員協調此事。(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