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吉爾達鞋業破產重整!
2018年,溫州法院運用司法重整程序使溫州吉爾達鞋業有限公司、溫州遠洋眼鏡有限公司等企業獲得新生,促進了企業資源的流轉利用,有效保障了困難企業優質資產資源重組和經濟轉型升級。
通過破產重整盤活資產數160944.33萬元,盤活土地306.156畝,廠房面積289817.51平方米,化解不良貸款896615.89萬元,破產重整債權占全部破產案件債權的20.56%。
“信自己的每一步”,吉爾達鞋業的這句廣告語曾在全國流行。
吉爾達鞋業,1981年從“溫州鞋業奠基人”余阿壽租下一間40平方米的民房辦皮起步,1991年正式成立公司,曾獲五屆“中國真皮鞋王”。
溫州金融風波爆發后,吉爾達鞋業因擔保鏈而深陷困境,于2013年被政府列入重點幫扶解困企業。據統計,吉爾達鞋業確認81戶債權人有效債權100筆,確認債權總額8.55億元。
溫州市風險企業幫扶和銀行不良貸款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士說,吉爾達鞋業自身主業經營并沒有問題,每年創稅還有1500多萬元,只是受擔保鏈拖累,資金鏈出現問題。
如何讓老品牌活下來?
當地政府一直在為陷入困境的吉爾達鞋業尋找辦法。經多次論證,政府決定率先對吉爾達鞋業創新啟動預重整機制,通過預重整與司法重整的無縫銜接,救活企業。
基本案情
2017年5月,根據申請,溫州中院對溫州吉爾達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爾達公司)開展破產預重整訴前登記。
2017年12月,溫州中院認為,吉爾達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經審計機構審計,經溫州市人民政府組織啟動預重整程序,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事實清楚,具備破產原因,且該公司主營業務經營狀況良好,行業前景健康,品牌價值較高,具備重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故裁定受理吉爾達公司的重整申請。
2018年2月7日,溫州中院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組、職工債權組、普通債權組、出資人組均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2018年2月8日,溫州中院認為,出席會議的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債權的債權人組、普通債權人組的債權人均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均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出資人組、職工債權人組對重整計劃草案均已全體表決通過,故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裁定批準吉爾達公司重整計劃,終止公司重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