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價與標簽價不符 消費者買鞋被“忽悠”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春節前后,不少寧德市民都忙著置辦年貨或者趕親送禮,各大商場、超市里擠滿了前來購物、消費的人群,不少商家適時推出各類促銷、特價活動,讓消費者應接不暇,但近日本報接到多位市民反映,在超市或商店購物時,遭遇了商家設置的“價格陷阱”。
鞋店“優惠”存貓膩,售價比標價貴
近日,市民鄭先生撥進本報熱線稱,在市區閩東大廣場附近一品牌鞋店遭遇“價、簽不符”的現象。
據鄭先生描述,春節前其在閩東大廣場附近一家品牌鞋店看中了一雙男士休閑鞋,試穿后他覺得十分滿意,而且見鞋底的標簽顯示這雙鞋只要“120元”,感覺價錢也合理,于是鄭先生當即決定買下這雙鞋,但當鄭先生把這雙鞋拿到柜臺結賬時,營業員卻表示需要160元。
“明明貼的是120元,怎么刷出來成160元?”鄭先生說陳列該鞋的柜面上還貼著一張寫有“特價120元”的標簽,也說明放在該排的鞋子應該都是120元。面對鄭先生的質疑,營業員打起了馬虎眼,“鞋子擺錯位置,160元是系統刷出來的,就是這個價錢。”雖然對營業員的解釋仍有不滿,但礙于身邊還有朋友,最后鄭先生還是以160元的價格買下這雙鞋。
近日,鄭先生偶然聽朋友說起,其在時代廣場對面的該品牌鞋店也遭遇此類情況,“明明標價260元的鞋子,我朋友最后以520元的價格買下的。”鄭先生氣憤地說:“感覺商家就是抓住客戶愛面子,不愿去爭吵的心理故意設置這樣的價格陷阱。”
物價部門: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屬違法
近日記者走訪市區多家超市,營業人員無一例外均向記者否認了接到顧客在“價格不符”方面的投訴。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超市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有些商品在促銷期間的確有價格優惠,但活動期滿后電腦上恢復了價格,而商品上的價格標簽未更換,便會導致顧客在價格上的“誤解”。
那么到底是商家的“無心之失”還是“刻意為之”,消費者在遇到此類情況后,應該怎么辨別和維權。首先,記者咨詢了福建環三律師事務所的黃宇健律師。其告訴記者,超市、賣場標簽價與收銀條不符,表面看是超市、賣場頻繁促銷導致價格多變所致,但消費者沒有義務為商家的過失“買單”。按照《價格法》明文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因此,黃宇健表示,商家在明碼標價外加價銷售商品,不管有意還是無意,都屬于違法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有權利維護自己權益。
同時,記者從物價部門了解到,若消費者遇到售價與標價不符的問題,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反映相關情況,并保留好購物票據和價格不符的商品,物價部門工作人員將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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