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證書
(一)、檢驗鑒定類,9種格式
1)格式1-1"檢驗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出境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等檢驗項目.證書具體名稱根據需要打印,如"品質證書QUALITY CERTIFICATE"等。
2)格式1-2-1《生絲品級及公量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生絲的品級及公量.
3)格式1-2-2《捻線絲品級及公量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捻線絲品級及公量.
4)格式1-2-3《絹絲品質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絹絲的品質.
5)格式1-2-4《雙宮絲品級及公量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雙宮絲的品級及公量.
6)格式1-2-5《初級加工絲品質及重量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初級加工絲的品質及重量。
7)格式1-2-6《柞蠶絲品級及公量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證明樣蠶絲的品級及公量。
8)格式1-3"鑒定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出入境貨物、運輸工具、集裝箱、價值等的鑒定業務。
9)格式1-4"啤酒花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輸往歐盟的啤酒花.
(二)、食品衛生類,2種格式
10)格式2-1《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經檢驗符合衛生要求的出境食品以及其他需要實施衛生檢驗的貨物.
11)格式2-2《健康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用于食品加工的化工產品、紡織品、輕工品等與人、畜健康有關的出境貨物.
(三)、獸醫類,4種格式
12)格式3-1《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符合輸入國家或者地區和中國有關檢疫規定、雙邊檢疫協定以及貿易合同要求的出境動物產品.
13)格式3-2-1《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輸往俄羅斯的牛肉.
14)格式3-2-2《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輸往俄羅斯的豬肉.
15)格式3-2-3《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輸往俄羅斯的動物性原料.包括皮革、角蹄類、腸衣、毛皮、羊皮和羔羊皮、羊毛、鬢、馬尾、雞鴨鵝及其他禽類的羽毛和羽絨。
格式3-2-4《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輸往俄羅斯的禽肉.
(四)、動物檢疫類,1種格式
16)格式4-1《動物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符合輸入國家或者地區和中國有關檢疫規定、雙邊檢疫協定以及貿易合同要求的出境動物;也適用于符合檢疫要求的出境旅客攜帶的伴侶動物,以及用于供港澳動物檢疫.
(五)、植物檢疫類,2種格式
17)格式5-1《植物檢疫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符合檢疫要求的出境植物蘆植物產品以及其他檢疫物。
18)格式5-2《植物轉口檢疫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從輸出方運往中國轉口到第二方(包括到港、澳、臺等地區)的符合檢疫要求的植物、植物產品以及其他檢疫物.
(六)、運輸工具檢驗檢疫類,7種格式
19)格式6-l《船舶入境衛生檢疫證》(一正一副).適用于出入境衛生檢疫時沒有染疫的或不需要實施衛生處理的交通工具。
20)格式6-2《船舶入境檢疫證》(一正一副).適用于入境衛生檢疫時,需實施某種衛生處理或離開本港后應繼續接受某種衛生處理的船舶.
21)格式6-3《交通工具衛生證書》(一正一副).適用于申請電訊衛生檢疫的交通工具,包括船舶、飛機、火車等.
22)格式6-4《交通工具出境衛生檢疫證書》(一正一副).適用于出境船舶的衛生檢疫.
23)格式6-5《除鼠證書/免予除鼠證書》(一正一副)。除鼠證書用于實施鼠患檢查后,發現鼠患,并進行除鼠的交通工具;免予除鼠證書用于實施鼠患檢查后,未發現鼠患亦未采取任何除鼠措施的運輸工具.
24)格式6-6《運輸工具檢疫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經植物檢疫合格的運輸工具.
(七)、檢疫處理類,2種格式
25)格式7-1《熏蒸/消毒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裝材料、廢舊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實施檢疫處理的貨物.
26)格式7-2《運輸工具檢疫處理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對出入境運輸工具熏蒸、消毒、滅蚊,包括對交通工具員工及旅客用食品、飲用水以及運輸工具的壓艙水、垃圾、污水等項目實施檢疫處理.
(八)、國際旅行健康類,2種格式
27)格式8-1《國際旅行健康證書》.適用于對出入境旅客的健康證明。
28)格式8-2《國際預防接種證書》.適用于對國際旅行人員的預防接種.
(九)、進口貨物檢驗檢疫類,5種格式
29)格式9-1"檢驗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1)不符合檢驗要求的入境貨物;(2)貨主有要求或交接、結匯、結算要求的.證書具體名稱根據需要打印,如"品質證書QUALITY CERTIFICATE"等
30)格式9-2《衛生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入境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食品包裝容器、食品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等.
31)格式9-3《獸醫衛生證書》(一-正二副).適用于經檢疫不符合要求的入境動物產品.
33)格式9-4《動物檢疫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經檢疫不符合要求的入境動物。
33)格式9-5《植物檢疫證書》(一正三副).適用于經檢疫不符合要求的入境植物、植物產品以及其他檢疫物.
(十)、空白證書類,3種格式
34)格式e-1"空白證書'(單面,一正三副).適用于規定格式以外的情況。其免責條款為:我們已盡所知和最大能力實施上述檢驗,不能因我們簽發本證書而免除賣方或其他方面根據合同和法律所承擔的產品質量責任和其他責任.用于品質檢驗、鑒定等證書。
35)格式e-2"空白證書"(單面,一正三副).適用于規定格式以外的情況.其免責條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及其官員或代表不承擔簽發本證書的任何財經責任.用于涉及衛生檢疫、食品衛生檢驗、動植物檢疫等的證書.
36)格式e-3"空白證書"(雙面,一正三副).適用于需要正反面打印的證書.其免責條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及其官員或代表不承擔簽發本證書的任何財經責任.如輸歐盟水產品和腸衣的《衛生證書》等.
(十一)、其他
37)證書續頁(一正三副).適用于多頁的情況。
二、憑單
(一)、申請類,10種
1)編號1-1《入境貨物 報檢 單》.適用于進境貨物(包括廢舊物品)包裝鋪墊材料、集裝箱等以及外商投資財產鑒定的申報.
2)編號1-2《出境貨物 報檢 單》.適用于出境貨物(包括廢舊物品)、包裝鋪墊材料、集裝箱等的申報。
3)編號1-3《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申請單》.適用于申請法檢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和危險貨物包裝的使用鑒定.
4)編號14《航海健康申報書》{正反面).出入境船舶船方向口岸檢驗檢疫機關提供的書面報告。
5)編號1-5《船舶鼠患檢查申請書》。由船方或船方代理人填寫,并加蓋船方公章(如;無公章冒由船長或船方代理負責人簽字),口岸出入境檢驗槍疫機關據此申請實地鼠患檢查。
6)編號1-6《入境檢疫申明卡》.用于入境旅客健康申明和攜帶物申報.
7)編號1-7《預防接種申請書》.用于預防接種的申請.
8)編號1-8《更改申請單》.適用于 報檢 人申請更改、補充或重發證書以及撤消報檢等.
(二)、通關類,2種
9)編號2-1-1《入境貨物通關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為貨物通關,第二聯為本局留存).用于入境受檢物通關,包括調離 海關 監管區(只適用于在本地實施檢驗檢疫的貨物)。
10)編號2-1-2《入境貨物通關單》(一式四聯.第一聯為貨物通關,第二聯為貨物流向事第三聯為異地檢驗檢疫及報檢,第四聯為本局留存).用于入境受檢物通關,包括調離 海關 監管區(只適用于異地檢驗檢疫的貨物)。
11)編號2-2《出瑰貨物通關單》(一式兩聯).適用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檢驗檢疫的出境貨物(包括廢舊物品、集裝箱、包裝鋪墊材料).此單僅供通關用.
(三)、結果類,5種
12)編號3-1《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一式三聯).用于進口機動車輛檢驗。
13)編號3-2《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一正兩副).適用于檢驗合格的出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
14)編號3-3《出境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結果單》(一正兩副).用于證明包裝容器適合裝載出境危險貨物.
15)編號3-4《集裝箱檢驗檢疫結果單》(一正二副)。適用于:(1)裝運出口易腐爛變質食品、冷凍品集裝箱的適載檢驗以及裝載其他法檢商品集裝箱的檢驗;(2)出入境集裝箱的衛生檢疫和動植物檢疫.
16)編號3-5《放射監測/處理報告單》(一式兩聯).用于對放射性物質實施監測或處理.
(四)、通知類,3種
17)編號4-1《入境貨物檢驗檢疫情況通知單》(一正兩副).適用于入境貨物分港卸貨或集中卸貨分撥數地的檢驗檢疫.此單僅限于檢驗檢疫系統內部使用.
18)編號4-2《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一正一副).適用于對運輸工具(含飲用水、壓艙水、垃圾和污水等)、集裝箱、貨物、廢舊物品、食品的檢疫處理以及放射性檢測。
19)編號4-3《出境貨物不合格通知單》(一式兩聯).適用于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出境貨物、包裝等.
(五)、憑證類,8種
20)編號5-1《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一式兩聯).適用于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法檢入境貨物(不含食品,食品暫用格式9-2《衛生證書》,作為進口檢驗檢疫合格后的憑證.
21)編號5-2《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一式兩聯).適用于進口機動車輛換領行車牌證.
22)編號5-3《出境貨物換證憑單》及附頁(一式兩聯).1、對未正式成交的出境商品,經預驗符合申請人要求,簽發此單,正式出境時,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憑此單查驗核對無誤并符合要求時予以換發證書或通關單,此單用于在檢驗檢疫系統的換證;對一些特殊商品必須在本局換證的在備注欄內加注"僅限于本局換證"的字樣;2、也適用于內地檢驗檢疫,口岸查驗換證的情況.
23)編號5-4《抽/采樣憑證》(一式兩聯).適用于檢驗檢疫機關抽取/采集樣品.
24)編號5-5《出入境人員攜帶物留驗/處理憑證》(一式兩聯)。適用于出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留驗或沒收處理。
25)編號5-6《出入境人員留驗/隔離證明》(一式兩聯).適用于:對染疫人簽發隔離證書(隔離時間根據醫學檢查結果而定);對染疫嫌疑人簽發留驗證書.本證書在留驗隔離期滿后簽發.
26)編號5-7《境外人員體格檢查記錄驗證證明》(一式兩聯).適用于對外籍人士、港澳臺人員、華僑和非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境外經全面體格檢查后所出具的體檢記錄的驗證,合格者簽發此證書.
27)編號5-8《預防接種禁忌證明》(一式兩聯)。適用于入出境人員中需實施預防接種而其本人又患有不適于預防接種之禁忌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