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法制晚報》報道 針對近日教育部將小學入學年齡規定“松綁”的傳聞,昨日上午,教育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各地教育部門應依法執行“年滿6周歲的規定”,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針對有家長希望放寬小學入學年齡的意見,有關部門將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研究。
此前,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的6歲男孩小明在入讀一年級僅三周后,卻被趕出了校門。原因是他生于2003年9月4日,距達到入學的法定年齡差4天。在金坑小學的同一個班里,有近10名學生與小明有相同遭遇。
7日有媒體報道,教育部目前正醞釀對嚴格的小學入學年齡規定“松綁”,學校在優先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的前提下,可考慮接收將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當天上午,教育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周歲。
教育部認為,各地教育部門應依法執行“年滿6周歲的規定”,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教育部稱,針對有家長希望放寬小學入學年齡的意見,有關部門將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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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網站撤下
不滿6歲兒童也能入學回復
6日教育部官方網站一則留言答復引起了社會關注。有人據這則留言推測教育部將對入學年齡限制“松綁”,但記者7日再次登錄教育部網站發現,教育部已經撤下了這則答復。
教育部網站掛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問題:已完成幼兒教育,但距6周歲還差兩三個月的兒童,能否接受義務教育?
答復:如果父母送距離9月1日還差兩三個月才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學校可否接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義務教育法》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提高全民族素質”的立法宗旨,我們認為,學校在優先接收和保障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后有學額空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收即將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