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貨貿易的概念
易貨貿易是指在換貨的基礎上,把等值的出口貨物和進口貨物直接結合起來的貿易方式。
易貨貿易的特點
易貨貿易在實際做法上比較靈活,例如:在交貨時間上,可以進口與出口同時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辦法上,可用現匯支付,也可以通過帳戶記帳,從帳戶上相互沖抵;在成交對象上,進口對象可以是一個人,而出口對象則是由進口人指定的另一個人等等。
易貨貿易退(免)稅規定
易貨貿易出口銷售在核算上基本同于自營出口銷售。只是在外匯結算上,易貨貿易一般是相互記帳,收不到外匯。對易貨貿易的 出口退稅 ,主要是比照自營 出口退稅 的方法辦理。
小額貿易
(一)邊境小額貿易是指我國邊境地區經批準有邊境小額貿易經營權的企業,通過國家指定的陸地邊境口岸與毗鄰國家邊境地區的企業或其它貿易機構之間的貿易活動。
(二)對臺小額貿易是指經財政部、外經貿部等部門批準的單位從事對臺灣等地區一定范圍內小批量、多品種貿易的業務。按照外經貿部、財政部、 海關 總署[1998]外經貿臺字第158號文的規定,每航次每船直接運進來自臺灣的產品、運出大陸產品直接去臺灣價值為5萬美元(含)以下。在對臺出口中,如因批量、裝載、商品等原因有少量超出時, 海關 可酌情在20%幅度內掌握適當放寬。
對邊境小額貿易及對臺小額貿易出口貨物,凡 海關 作為 報關出口 ,并符合稅法規定退稅范圍和手續的,經批準后,可比照一般貿易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