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鞋網-店鋪經營】為什么員工“依法工作”,卻做成了“本位主義”?
為何員工能夠依法推脫?
《勁霸總裁洪忠信致員工的一封信》中提道,“我們的三大業務系統本應是互相支撐、相輔相成的鐵三角,產供與商品,卻不斷因為本位的工作心態和簡單的KPI導向,造成很多環節的低效溝通、反復推脫、互相責怪,為一件小事情居然郵件來回幾十次而最后仍然讓工作停頓,直至要最高層出面調停。”
“為本位互不相讓、為部門利益不停爭執,甚至到了目前,大家連互相溝通都不愿意進行,以所謂職責明確作為不協同的借口、以職業化作為不合作的理由、以流程規定作為不負責任的說辭。”
這絕對不是一個企業的問題。這個時代,哪一個高管、經理不抱怨會議多呢?做管理者首要學習的技能是如何開會,這可絕對不是調侃!
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會議要開?
為什么連一個小小的POP問題都要幾大部門坐在一起溝通協商?
為什么原本讓工作更好進行的分工與職責,最終成了“本位主義”的幫兇?
為什么為部門實現利益的考核指標KPI成了冤大頭,難道又是中國水土不服?
為什么現有的部門職責、公司流程成了不合作的理由?
毫無疑問,這確實與責任心和職業操守有關,可是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則不在于此!因為“根源”不在于此。
管理者時刻都以公司制度、流程規定作為行為準則,這是好事,畢竟這是“以法為準則”,是光明正大地對公司管理規定與流程的尊重。
盡管遵守制度的后果可能是事情延遲,部門得利,但我依然堅持認為,企業管理“遵法為準則”沒有錯,這正是職業素質的體現,不能用“高明推脫”一概打死。
部門負責人讓本部門利益最大化,努力完成KPI,也沒有大錯,這是人性使然,也是KPI績效考核機制所倡導的,不能因此指責為“管理層追求簡單的KPI指標”。
在德國,有中國留學生把電話亭貼上“男電話亭”和“女電話亭”,結果德國人真的各自分男女打電話,即使男士們排隊等候,也沒有人到女士電話亭打電話。
于是中國留學生問:電話亭又不是廁所,有必要如此嗎?
德國人笑著說:我們只管遵守規則,至于規則是否合理,是制定規則的人來思考決定的。
這個段子在國人看來,多是諷刺德國人的死板。但在我看來,這實際上不也是在表揚德國人對制度和規則的尊重嗎?否則,人人都可以隨便改變規則,那還談什么“不走樣”的執行力呢?
如果法律規定“鼓勵民眾偷盜,偷盜無罪”時,你怎么可以在有人偷盜的時候大聲說,你們為何偷東西?小偷有什么錯誤,他只是依法行事罷了。如果你要制止盜竊,首要是改法律,而不是埋怨小偷“法律讓你偷,你們難道不辨真偽,就偷了?”
錯誤的結果,不是因為守法錯了,而是法律錯了。守法恰恰沒有錯。
同理,如果制度、流程、職責、KPI堂而皇之成為不合作、不配合、部門主義、本位主義的擋箭牌,那么只能說明這些制度、職責、指標、流程有必要修改重造。
如果真有人鉆流程制度的空子,還是說明企業有空子給人鉆,錯不在人,而在于首先如何建設一個“無縫的蛋”;不檢討制度流程,而是談論偉大的道德、責任心、職業操守,無疑是南轅北轍的做法。
崗位職責被當作借口,說明職責本身有缺陷、有空白
某公司在四川成都設有唯一的一家直營專賣店,在成都本地招聘了一名店長,店鋪的業績相當不錯。時值公司開訂貨會,要求所有直營店長出差到總部,該店長卻回復:“公司關于店長的崗位職責,沒有說要參加訂貨會這一條。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去參加訂貨會,成都到廣州的路途太遠了,請公司為我買一張飛機票,否則我就不去。”
該員工確實是一個有業績的店長,但其他店長都是坐火車,總部怎么處理這種情況?除了感慨世風不古,還能做什么?管理者甚至不能理解員工怎么會提出這樣的要求!
實際上,該店長是名正言順“依法做事”,挑戰的是企業的現行崗位職責。假如店長崗位職責上有參加訂貨會這一條,員工就沒話說,即使她要求公司提供飛機票,公司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參照《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火車就是火車。如果公司覺得該店長工作出色,真的可以做飛機,則作為一項獎勵措施不是更好嘛!
改革開放30年,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全民迎來一個法制時代,國家要依法治國,企業要依法治企。與其埋怨員工“個人至上”“不奉獻、不付出、不感恩”,倒不如更新管理手段、管理思想。
管理制度不能只寫給君子、好人和優秀的員工,制度的道德門檻不能太高,搞所謂的“管君子不管小人”。既然制度享有“企業大法”的地位,就應該嚴謹完備,沒有縫隙、沒有空位。不改變現有制度的落伍與缺失,企業就得永遠都去尋找“君子式”的員工。
用習總書記的話說,“不能身體已經進入了21世紀,腦袋還停留在過去”。如果只有少數員工如此,可以道德教育以化之;要是整個時代的主流都是如此,難道企業要淪落到沒有員工可用的境地?企業家應看到,今天的員工和過往的不同,看到今天的用工環境和以往的不同,不調整管理思路和管理手段,如何適應新時代的員工管理?
職責怎樣做,才能沒有缺陷、空白?是靠一次次管理中出現的教訓來彌補嗎?一個飛機票事件,就補充上一條參加訂貨會的職責?這樣的代價太大了。
職責不是管理層依靠經驗來制定的,也不是互聯網上下載一些資料,堆積、拼湊和修修改改而成的。職責真正的來源是管理程序。
某鞋企在北京成立分公司,下轄管理12家直營店鋪。公司很想為分公司設立管理職責,包括分公司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督導、店長、員工等各級的崗位職責。
我問公司的老板,是否要先修改流程,制定制度?老總說不需要,只要制定各個崗位的崗位職責就可以了。這在傳統零售顧問那里,根本不是難題。可對于科學零售來說,卻成了一個難題。我婉言推辭了。我和老總表明,即使做了,也是憑著感覺做,不是憑著道理做。
因為科學零售體系中,一個崗位的職責是從哪里來的?全部是流程中來的。流程是母,職責是子。
1.崗位設置:公司流程中需要這個崗位,就設立這個崗位;流程完成中,不需要這個崗位,就不設立這個崗位。
2.崗位內容:這個崗位要完成哪個流程中的哪項內容,就把這項內容寫進崗位職責。有10個流程,15個內容需要這個崗位完成,就寫15條。是否與崗位有關內容,完全看流程規定。流程改,職責改。
3.崗位合并調整:一旦某個崗位缺失,或者需要合并調整,流程不會因為人員變動而導致執行結果很大差異,因為這不過是由A原來完成的事情,臨時改由B來完成。
崗位職責來自流程,最根本實現了“以法授權”,因為崗位職責就是“責、權、利”的結合體。責與權來自公司的法律授權,不是上級領導的喜歡和個人意志,做什么不做什么,依法行事,非常清楚。
崗位職責來自流程,最根本解決了企業因為分工必須有不同職能部門而導致的問題,不會因為部門不同,導致本位主義,各做各的。只有如此,崗位、職責才都為流程而服務,才不會被“部門分工”“專業分工”而割裂,也才不會在組織設計和管理制度的層面,制造“本崗主義”“本位主義”的根源。
當所有的人、部門都被企業大法“流程”而統一,都為流程而服務的時候,何來本位利益?誰因工作不力導致流程執行受阻,導致公司總體利益受損,就是自己部門、自己利益首先受損,怎么可能出現總公司和部門利益不統一呢?
當所有的人、部門的主要行為都被企業大法“流程”而統一,不單單是某個領導的個人意志、獨家想法,溝通與爭吵自然大大減少;當所有人的大部分正常工作,都被企業大法“流程”而控制下有序運作,還哪里來的為了類似終端POP一點小事,不斷開會、協商?
為什么非得“勇于承擔”才能完成“正常工作”?
最讓管理者頭疼的部門之間的不合作,都是“合理合法”的,不合作的理由是部門的職責,部門的績效,工作的流程,這些都被管理者抨擊為“高明的推托者”。
但究其根本,卻是組織與流程的設計存在根本缺陷。大家的績效與考評都是本部門的KPI,大家不重視部門KPI,那該重視什么?除非企業用整體業績考核員工的工作,否則員工為完成本部門KPI而采取的種種做法,并沒有什么不對。
高管真正要思考的是:為什么部門在完成自我效益的同時,公司的整體利益沒有達到最大?
而大部分高管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能不能有一點高風亮節?能不能有一些“勇于承擔”?能不能舍掉本位利益,顧全大局?
如果企業不按照部門考核,本位主義可能就沒那么明顯;如果企業按照部門指標和KPI考核,憑什么是我這個部門舍,其他部門為何不舍?我不是一個人,部門還有很多人,經理同意,員工是否同意?都和大家的收入掛鉤,部門人員強烈反對,怎么辦?
你看,怎么可能在道德層面擺平這個事情呢?
解決問題要“解決根本”!好比醫療昂貴的問題不解決,老人跌倒還是沒人扶,因為做一個好人的成本太高了。同樣,在企業做一個“勇于承擔”者的成本也很高,為什么我們的流程不能讓員工“正常工作”就能達成目的,非得要“勇于承擔”才能完成呢?
為什么KPI成了眾矢之的?
KPI沒有罪過,為何會成為冤大頭?世界上廣泛使用的KPI人力資源績效管理工具和360°全方位績效評估工具,是否再一次遇到中國水土不服?
工具沒有錯,但是我們只看到了工具,卻忽略了這些工具賴以生存的土壤,是企業大量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真可謂是“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
很長時間,不少企業都忽略了為何我們可以用幾個簡單的KPI,管理部門和員工的績效?任何一個崗位要做的工作指標的數量,都遠遠多于KPI,難道是那些指標不重要嗎?不是細節決定成敗嗎,怎么可以說不重要?既然重要,為何績效考核中,反對把大量的目標都設立為KPI?
設立過多的指標進行考核,的確不利于實現和管理。其他那些次重要的指標,之所以不納入考核體系,是因為KPI的基礎,就是“西派”企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是西方管理科學下的制度和流程,采用流程接口的模式,良好地解決了大量的管理指標的考核。
因為有流程的保證,這些指標才不需要在KPI中設置。這些次要的指標,很多恰恰是確保KPI指標完成的過程性指標,這些指標不能良好實現,等于直接折扣了KPI。
如果一些企業的管理性質是抓大放小,對部門配合要求不高,這些流程和制度的缺陷,某種程度上表現得不明顯,但是對于特別講究部門配合和協同作業的連鎖零售行業,一旦有缺陷,就顯得非常突出,所以KPI才成為冤大頭、眾矢之的。
于是,企業陷入一個“自相矛盾”的怪圈:當強調業績目標實現的時候,設置KPI;當各個部門執行KPI損害了公司利益,則又責難他們簡單追求KPI。這樣的后果只能是讓團隊無所適從!
說句玩笑話,員工不追求KPI,你說他沒有執行力;員工嚴格遵守KPI,你又說他是簡單導向,到底想要員工怎樣做?
如何打掉“本位主義”的制度根源
綜前所述,依法推脫的根源在于制度流程,崗位職責、本位主義的根源也在于制度流程,部門利益與公司利益沖突也在于制度流程,KPI的根基也是制度流程——所有的問題都集中于一點:制度流程(見圖1)。
因此,我們必須徹底剖析,究竟傳統零售下,那些“中派”的管理制度究竟出現了什么本質缺陷?
下面通過舉例《盤點管理流程》,看舊有制度如何制造了“本位主義”等一系列問題,只有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才能讓更多的企業家、管理層認為“科學零售”不是嘩眾取寵,杜撰出的新概念和新名詞,它就是實實在在的,迄今為止最有效率的連鎖管理工具和體系,盡管不少人還對它很陌生。
舊流程案例是某服裝公司的現行盤點制度(由于篇幅限制,如下盤點流程做了部分刪減。)
盤點操作流程管理(市場部管理規定)
盤點的重要性:盤點是防止貨損的重要手段;是財務核對賬目的手段;是對于平時數據積累的核對(……)
盤點的分類:盤點有大盤點——針對所有貨品的盤點,也有抽盤——針對部分疑問產品的盤點。
盤點日期:一般在每月底最后一天,或者其他固定時間,有的時候,店鋪人員出現大的變動時,也應該及時進行盤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及疑問。
人員:店長、導購、財務核算(抽盤)
方法:初盤加復盤,盤準為止
1.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a.全店人員明確盤點的目的和工作程序;
b.對下屬做好明確分工,商品歸類清理,避免重復點數或遺漏現象;
c.盤點前避免頻繁出入商品;
d.提前準備好盤點用表;
e.同類商品原則上集中放在同一個地方。
2.保證盤點正確的要點:
a.商品的品名、尺碼、單價、數量分別填入盤點表;
b.確定貨柜內、箱子中的商品是否和記錄相符;
c.數量的清點和盤點表的記錄分別由不同的人來擔當;
d.(略)
e.關盤點區域事前應予妥善的劃分;賣場上的商品盤點在盤點展開前應集中整理,以便于盤點的實施;
f.盤點人員在實施盤點時,應按照負責的區位,依序由上而下或由左而右展開盤點,盤點表上的數字書寫要注意正確性及清晰性,以利于盤點后的整理工作。
交接班盤點管理(門店管理規定)
1. 貨品盤點流程及規定
(1)各店員于交接早晚班時,必須盤點交接,并于盤點交接表簽名列出盤點數量,當班的貨品丟失或數量不對,由當班負全部責任。
……
(3)公司統一的盤點抽查,各店員須全部到位,以最快的效率配合稽查人員盤點,在盤點過程須按照分色分碼準確無誤地錄入數據,不得以怠慢、不配合態度對待,如經核查屬實,嚴格處罰。如出現數據不準確,必須重新核準,方能簽名確認。未經核準的簽名的,由店員負全部責任。
表格使用管理規定(財務部管理規定)
一~八略
九、盤點表:
在盤點時使用,是盤點的原始記錄,一式二聯,一聯店鋪留底,一聯交公司審核。
盤點前,先把產品按周進銷存報表順序填寫款號和應余數量,特別注意注明盤點時間……
盤點時按照相對應款號和尺碼,把實際盤點出貨品數量用“正”字填入空格中,每個款號盤點總數和事先錄入的應余數比較是否有差異;
……
盤點結束,所有參加盤點人員都要簽名;盤點時必須實事求是地記錄實際盤點數據,任何盤點作弊行為屬于嚴重違紀;
注:盤點表必須于每月5日前上交,否則將影響工資的放發。
十、庫存盤點報表:
盤點結束后,根據盤點表上的數據進行統計,按款號把數量填入庫存盤點報表中,并填寫單款金額;
……
庫存盤點報表必須于盤點后第二日傳真到深圳XX服飾營銷中心;
十一、盤虧盤盈表:
盤虧盤盈表中應該填寫發現有數據差異的款式當月進銷存情況……
盤點中的貨損情況由店鋪中所有的員工按職位、按比例在工資中扣除。
盤點中的貨盈情況不能彌補上月或下月的貨損,而且由于庫存不準,要扣除本店鋪及店鋪負責人管理考評分數。
1.盤點要求
1)定期對各直營店進行抽查,抽盤貨物采取分色分款點數方式,并當場核對店面臺賬,要求當班營業員與抽盤人員雙方確認后簽字。每月至少要抽查8家以上店面。
2)如發生人員交接或遺失貨物者……
3)定期對倉庫進行貨物抽盤。同時核對倉庫電腦數及庫卡,要求倉管主管及電腦員、盤點人員同時簽名確認。每月抽查一次,至少要抽查20種貨物以上。
2.盤點責任
1)抽盤人員未按期完成工作者,給予一次罰款30元。
2)抽查人員未按公司要求進行抽盤者,給予一次罰款20元。
3)業務人員交接盤點中,交接雙方業務人員必須在場,不在場者給予一次罰款30元。
4)店員交接盤點中,交接雙方店員必須在場,不在場給予一次罰款30元。
5)營業員在盤點人員抽查過程中,不予配合、故意造成工作無法正常進行者,給予一次罰款20元。
6)抽查人員在盤點工作完成后,須按期上交盤點工作報告,未上交者一次給予罰款20元。
7)盤點過程中,發現店面未按規定制作臺賬、日報表等相關報表,小票管理混亂者,給予20元/次罰款。
8)盤點過程中,營業人員或抽查人員、業務人員等參與盤點人員無故不在盤點表上簽名者,給予30元一次罰款。如果屬正常數據誤差不服者,可要求當場重新盤點。
3.盤點處罰(全部扣款按店長承擔60%,店員承擔40%執行)
1) 發生盤虧者,按盤虧額的5折扣款,給予調賬。
2) 發生盤盈者,按每件10元予以扣款;給予調賬。
3) 發生串碼者,按10元/次扣款;給予調賬。
4) 發生負數者,按每次10元給予扣款,給予調賬。
4.盤點獎勵
1) 單店全盤賬務無誤,貨物準確者,給予營業員20元一次獎勵。
2) 抽盤店面中,如單系統(直營一部、二部、三部、廣州辦)同時4家店面以上賬務準確無誤者,給予業務經理20元一次獎勵。
3) 抽盤人員在盤點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查處取得證據者,給予一次50元獎勵。
制度錯誤
令出多門:市場部、財務部、門店三個部門
考核指標太多,一件事情,三個部門都負責,各自指標不同,可能出現只顧自己、不顧大局的現象
制度長篇大論,無法控制管理過程,結果根本很難保證,導致罰款滿天飛,員工對此肯定持有負面態度。
處罰不合理,門店背負100%責任,不利于管理層檢討制度。
管理層勞動量巨大,實際中比較難實現。
不利于溝通和培訓,不利于制度權威性,直接影響執行力度
導致危害
三個部門都在管理,出現管理交叉、職能交叉,部分內容規定重復(市場部和財務部都做了盤點前的規定),各部門都根據自己的關注重點各做各的,沒有統一性。市場部關注的是盤點的組織和過程,財務部關心的是表格的填寫和盈虧,門店補充規定強調的是交班丟貨的控制。
屬于典型的多部門負責,典型的一個項目多個指標,三個部門有三個不同的考核指標,肯定都各自為自己的KPI努力。出了問題,容易扯皮。
字數很多,內容很多,典型的“一鍋粥”式的制度,根本不能實現流程管理,因此后面出現了高達8條的罰款處理規定,這些罰款規定都是針對盤點過程而言,還不包括對結果的4條罰款處理。
根本原因是因為該制度不能控制盤點過程和結果,所以企業才需要很多罰款條款來確保結果的正確性,典型的人治政策。
不論什么原因,只要丟貨,就是門店負責,導致員工寧可不賣貨也不愿意丟貨的心態,看好貨被強化為首要職責。
由于盤點盈虧與管理層效益無關,所以沒有任何動力就流程失誤、管理漏洞提升工作,改善丟失的發生。
由于正常盤點流程不能確保準確、誠實的結果,因此管理層的監督復查勞動大大增加,按照8個店每個店鋪20件品種的抽查,計算上每個店的配合人員,耗費大量的管理時間和精力。
由于各個部門單獨制定制度,導致培訓時,首先材料難以統一,其次財務部、市場部都需要對盤點進行培訓,內容難免存在矛盾和重復,制度的權威性不足,勢必導致員工覺得,公司那套還不如自己經驗來得更快更好,不利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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