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采光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是宜居生活的基礎條件。為集約用地,昆明建設了大量的高層建筑。為進一步完善對高層建筑間距控制及日照分析管理,昆明市出臺了《建設項目日照分析管理暫行規定》,這將使居民日照采光權獲得充分保障。
針對近年來昆明市大量出現的高層建筑,為進一步完善及加強對高層建筑的間距及日照分析管理,切實維護市民利益,昆明市規劃局昨日(18日)出臺了《建設項目日照分析管理暫行規定》,規范建設項目方案設計過程中日照分析計算各參數及標準,達到既節約城市建設用地又保障居民的正常權益。
日照控制與市民生活相關
滿足日照是規劃審批的強制性要求。日照控制、分析與廣大市民生活息息相關。買房時“能曬多長時間的太陽”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如果能在居室內獲得充足的日照,不僅能保證居住者尤其是老人、兒童、病人身心健康,同時也能保證居室衛生,改善居室環境,提高居住舒適度。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起點、高標準、高品位”的要求,市規劃局結合“低密度,高綠地率”的審批原則,積極采取措施完善相關規定,對高層建筑間距及日照進行控制。
據介紹,目前全國各城市在規劃審批中主要通過設計單位做出的日照分析報告來判斷建設項目是否滿足日照。即利用計算機,采用日照分析軟件,對特定有效時間范圍內有日照要求的擬建建筑、現狀建筑及綠地的日照情況進行模擬計算,提高日照分析的科學性。
由于國家及昆明對日照分析尚未出臺相關標準,各設計單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報告相關參數及標準不統一,給規劃審批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為規范、統一日照分析計算各參數及標準,在充分借鑒國內先進城市的經驗,市規劃局于2009年4月起,結合昆明實際,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召開專家咨詢會,廣泛征求各設計單位的意見后,于11月完成了《昆明市規劃局建設項目日照分析管理暫行規定》。
新標準更接近真實日照
市規劃局有關人士介紹說,新出臺的《規定》在技術方面所做的相關規定秉承“從嚴制定,兼具可操作性”的原則,應用了較為科學的“日照分析”理論,站在維護公眾利益的角度,使日照分析更加接近真實情況,同時又考慮到實施過程中的可操作性。
新規共有二十條,詳細闡述了制定的目的及依據,明確其適用范圍,對日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及使用軟件進行了界定,明確日照分析時的相關參數、主客體建筑范圍及對象的確定、相關建模要求及日照分析報告應包含內容等,形成統一的日照分析標準及規范,便于對日照分析成果的審查,同時提高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的科學性。
在參數設置中,時間間隔采用1分鐘。時間間隔指在日照分析的連續時間采樣計算中,上一次采樣計算時刻和下一次采樣計算時刻的間隔。間隔越小,越接近真實日照情況,通過參數的具體明確設定,確保了日照滿足要求。
目前,現行的《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明確住宅要求冬至日滿窗日照有效時間不少于連續一小時;幼兒園、醫院病房樓等要求冬至日滿窗日照有效時間不少于3小時,未要求連續日照。據此,時間統計方式采用對連續日照時間不小于60分鐘的時間段進行累加,使得日照分析更加科學合理。
此外,新規對建設單位及日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應承擔的相關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對報送的日照分析報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日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應對所編制的日照分析報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由于日照分析報告結果不真實、不準確而產生的相應后果,由日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