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辦公布了2010年本市立法工作計劃,共安排立法項目43項。年內擬完成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5項,制定、修訂、廢止政府規章12項,安排調研項目26項。
記者注意到,43項立法計劃中,涵蓋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管理與運行保障機制,維護公共安全,促進水資源節約等重點立法項目。其中,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草案將于5月份提交人大審議。
根據立法計劃安排,5項地方性法規項目分別是安全生產條例(修訂草案)、農業機械化條例(修訂草案)、大型社會活動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草案)、消防條例(修訂草案)。
在12項今年計劃完成的政府規章項目中,有5項是制定政府規章項目,包括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規定、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公共衛生管理辦法、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管理規定;有3項是修訂政府規章項目,包括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節約用水辦法和儲備糧管理辦法。
據市政府法制辦法制一處副處長王鴻劍介紹,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規定將進一步完善本市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他表示,目前北京的食品70%來自外省市,新規將對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快速檢測做出詳細規定,同時進一步明確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的職責。新規定出臺后,2003年頒布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將廢止。
另外,為了保證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包括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辦法,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城市綠化條例》罰款處罰辦法4項政府規章項目將廢止。王鴻劍表示,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廢止)是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自己起草的辦法,現在的聽證按照國家發改委現有新修訂的聽證辦法執行。本市發改委召開的聽證會就是按照這個辦法組織實施的,所以兩者并不沖突。
此外,今年本市還將就制定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修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等26項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進行立法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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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政府法制辦還介紹了2009年本市立法工作公開征求意見情況。2009年,法制辦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和市政府法制辦機關網站共公布了北京市無償鮮血管理辦法(草案)、北京市供熱管理辦法(草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送審稿)、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等共11項法規規章草案。據統計,共有951人次通過網絡對這11項法規規章草案提出了意見。其中,僅物業管理辦法(草案)就收到意見741條,據悉,該辦法將于近期上報市政府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