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了解到,近期,衛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教育部、國家藥監局聯合開展督導檢查中發現,一些地方對預防接種工作重視不夠,存在著措施不到位、常規免疫規劃工作不落實等情況。為此,衛生部發文要求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要求接種人員在接種前應告知受眾者或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接種后做好留觀和接種記錄。相關部門如果在檢查中發現疫苗低溫貯存、冷藏運輸等質量保障能力達不到規定的,未按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疫苗購銷、儲運溫度記錄,未按要求實施電子監管碼管理工作的企業,要責令其暫停經營行為并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要求或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取消其經營資質。
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強化常規免疫工作,特別是加強邊遠、貧困地區和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保持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高水平接種率,科學、合理、有序地做好第二類疫苗接種工作。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等要求規范實施接種,在接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接種疫苗的品種和方法等相關資料。接種人員在接種前應告知受眾者或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接種后做好留觀和接種記錄。
衛生部表示,各地藥監部門要督促疫苗生產和批發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經營疫苗,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各經營環節冷鏈保障能力。
針對異常反應病例,衛生部要求相關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積極落實補償資金。近期,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還將開展全國性的督導檢查活動,確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